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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20年温州市学生微电影大赛的通知
时间:2020-07-27 15:41:36 来源:温州市教育技术中心(温州市电化教育馆) 字号:[ ]

温教技中心函〔2020〕33号


各县(市、区)教育技术(信息)中心、教育装备中心(站)、勤工俭学办公室、龙港市社会事业局、浙南产业集聚区文教体局、市局直属各学校:

为丰富师生课余生活,提高在校师生信息技术水平,展现当代青少年学生奋发向上、锐意进取的精神风貌,促进学生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特举办2020年温州市学生微电影大赛。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身边的美

二、参赛对象

全市各级各类中小学在校学生

三、作品要求

(一)主题鲜明、内容健康,富有青春气息,能够展现多姿多彩的校园生活,展现当代社会美好之处。体现当代学生关注社会、关注时代的思想情怀。作品题材不限,各类联欢晚会、运动会等全程摄录,MTV、新闻播报和由照片做成的电子杂志等视频均视为无效作品。

(二)参赛作品要求原创,由个人或团队独立完成撰稿、拍摄、配音和剪辑成片。采用MP4.H264格式,分辨率为1920*1080,文件大小不超过1.5GB。同期声或配音声音清晰、流畅,如有英文或方言需配上字幕。单片时长不超过15分钟(片头第一帧到片尾上字幕前一帧)。

(三)团队作品、演职人员最多10人,指导师最多3人,同一名参赛者只能参与一件作品的创作。为了营造公平的大赛环境,社会影视相关团体或个人不得参与剧本撰写、摄影摄像、后期剪辑、特效处理等,一旦发现取消作品参赛资格;片中涉及到的成人角色可由教师或家长饰演,并在填写报名表时在姓名后加括号注明(成人)。

(四)片子中要出现影片名称、学校名称和演职人员名单等信息,具体位置不限,且必须确保与网报填写的信息及纸质报名表三者保持一致,如不一致将以纸质盖章的报名表为准。

四、名额分配

鹿城区不少于16件;龙湾、瓯海各不少于8件;瑞安市、乐清市、永嘉县、平阳县、苍南县各不少于10件;龙港市、文成县、泰顺县、洞头区、浙南产业集聚区各不少于3件;市局直属学校每校限报2件,参加由市教育技术中心组织的市直属学校评选,从评选结果中推送20件参加市级联评。历年已获奖的作品不得参加本次比赛。

五、评选办法

承办单位将组织专家评出一、二、三等奖,并参照电影节模式评出最佳导演、最佳编剧、最佳摄影、最佳男主、最佳女主、最佳男配、最佳女配、最佳群演、最佳后期制作、最佳剪辑、最佳原创音乐等若干单项奖。

六、报送方式

(一)参赛选手于2020年7月20日至9月10日登陆温州教育影院(tv.wzer.net)相关页面,在线提交报名信息并上传作品。并根据系统提示下载打印自动生成的纸质报名表,经学校和当地教育局筛选审核签字盖章后,由各县(市、区)或市直属学校在9月10日将电子版表格扫描件统一报送到市教育技术中心,学校名称需与公章上的名称保持一致。

(二)联系地址:温州市市府路490号教育大楼1202室,联系人:资源建设科郑 策老师,联系电话:88609881,邮箱:191870856@qq.com。


温州市教育技术中心

2020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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