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教育局(社会事业局)、浙南产业集聚区文教体局,市局直属学校(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节约粮食,坚决制止餐饮浪费行为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引导全市师生员工树立“浪费可耻、节约为荣”的观念,培养更加科学合理的消费观念和生活习惯,推动形成勤俭节约的良好社会风尚,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深刻认识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重要意义 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是我们党的优良作风。习近平总书记提出关于节约粮食,坚决制止餐饮浪费行为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坚持求真务实、狠抓作风转变的坚定决心和关心群众生活、注重改善民生的为民情怀。全市教育系统上下要把贯彻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要求,作为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化“健康教育”“感恩教育”“劳动教育”等的重要内容,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坚持教育、制度、监督并重,坚持勇于担当、率先垂范。 二、加大宣传引导力度 各地各校要将节约行动融入文明城市、文明校园创建,将“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作为新时代文明实践工作的重要内容。各校要通过校园电视台、校园广播、校园网、电子屏、公告栏、黑板报、宣传橱窗、微信公众号、班级博客等多种途径,广泛宣传“爱惜粮食”“健康生活”“科学用餐”等消费观念;学校和机关食堂要在显著位置张贴宣传标语、宣传画,在餐桌上摆放提示牌,全力营造浓厚的节约氛围,让“节约教育”随处可见、随时可学。要高度重视学生先进典型的培育、选树,通过开展寻找“节约好少年”等活动,让厉行节约学有榜样、行有示范。要充分利用各种载体,组织开展系列专题报道,提升“节约教育”宣传的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开展主题教育活动 将“浪费可耻、节约为荣”主题教育列入学校“开学第一课”。要结合节能宣传周、世界粮食日、全国爱粮节粮宣传等,通过举行主题班(团、队)会、国旗下讲话、演讲比赛、征文比赛、“节约粮食”教育图片展、“文明餐桌”晒一晒、健康饮食科普讲座、节约承诺行动等活动,引导学生从小形成节约粮食的意识和行为习惯。要充分利用现有社会实践基地、研学基(营)地等资源,每学年至少开展2—3次与学龄段相适宜的体验活动,培养尊重劳动者、珍惜劳动成果的态度,增强爱惜粮食的自觉性。要着力打造节约型食堂、节约型学校,充分发挥典型示范作用。要积极组织开展“小手拉大手”等主题教育活动,把“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理念带回家庭、带进社区,实现“教育一个学生、影响一个家庭、带动一个社区”目标。 四、强化日常教育融合 各学校要强化课程主渠道作用,充分发掘各类课程中蕴含的节约教育内容,将“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理念融入教育教学过程。要强化课程融合,与营养健康课结合,引导学生健康饮食,不挑食、不偏食,做到“光盘”;与综合实践课结合,让学生学会有关食物的知识,懂得惜粮节约、敬畏自然;与劳动教育课结合,让学生掌握一些烹饪技术,能亲手制作食物、感恩生活;与安全教育课结合,增强师生食品安全意识,培养良好的饮食习惯;与礼仪教育课结合,让学生掌握餐饮礼仪知识,做到文明用餐;与素质拓展课结合,组织学生参与劳动,培养学生劳动实践能力和吃苦耐劳精神,为学生身心健康奠定基础,培养学生健全的人格。 五、健全用餐管理机制 要健全用餐管理制度,优化食堂管理,立足按需供应,根据师生就餐人数、用餐需求运用数字化手段优化采购、库存、备餐等,及时调整菜品数量和结构,减少损耗;积极探索个性化供应,提倡少取多次,推行提供半份菜、小份菜、拼盘菜等,确保按需取量、避免浪费;坚持品质供应,充分保证食材质量和新鲜度,加强营养搭配,尽可能提供师生喜爱、品种多样的膳食。鼓励采用校外配餐供餐的学校(单位),为学生提供多种套餐选择,满足学生分类多样需求。实行中小学校领导干部陪餐制度,建立餐饮质量反馈制度,及时发现、解决用餐浪费有关问题。加强师生自我监督,设立“文明就餐督导员”,对浪费行为进行批评教育。要严格公务接待用餐管理,推行公务接待实行自助餐的制度,严格控制陪同人数,严格控制菜量。倡导婚丧嫁娶等红白事从简用餐,坚决抵制奢侈浪费歪风。 六、加强监督评价检查 全面落实《中共温州市纪委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实行五督五禁五带头制止餐饮浪费的通知》(温纪发〔2020〕7号)要求,经常性开展督导检查,党政干部、广大党员和教师要以身作则,自觉做到“五带头”。要把节约粮食,制止校园餐饮浪费行为落实情况,纳入每学期开学专项检查内容,并加大明察暗访力度;对重视不够、措施不力、责任不落实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期整改。市、县两级教育部门要进一步完善学生评价制度,将日常节俭行为习惯养成情况纳入中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将节约教育开展情况作为考核评价学校校长、班集体建设、教师的重要内容。 七、压紧压实工作责任 各地各校要快速行动、积极落实,健全领导机构和责任体系。学校单位党政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职能部门负责人、相关岗位专职人员、班主任、学生干部为骨干力量。要对照本通知要求,及时制定“一地一案”“一校一策”工作实施方案,深入推进校园制止餐饮浪费行为工作开展,确保节约行动取得实效。 温州市教育局 2020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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