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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1008003015005/2021-00269
组配分类 其他文件 发布机构 温州市教育局
成文日期 2021-09-2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温教职〔2021〕124号 有效性 有效
关于做好2021年全市等级社区学校和示范老年学校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10-28 15:50:12 来源:温州市教育局 浏览次数: 字号:[ ]

各县(市、区)教育局(社会事业局)、浙南产业集聚区文教体局,有关社区学校(学院、分校)、老年大学(学堂、学习苑):

根据《关于开展2021年温州市“文化礼堂·社区学校”共同体创评工作的通知》(温教职〔2021〕95号)、《关于开展2021年度温州市现代化社区学校(学院、分校)创建评定工作的通知》(温教职〔2021〕62号)及《温州市社区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21年工作要点》要求,市教育局、市社区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各地申报的等级社区学校(学院、分校)、“文化礼堂·社区学校”共同体、市优质老年大学(学堂、学习苑)候选单位开展评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对象

2021年全市申报的62所社区学校(学院、分校)、11所“文化礼堂·社区学校”共同体、26所示范老年大学(学堂、学习苑)。

二、评审时间

10月下旬

三、评审组成员

评审分组见附件,具体人员另行通知。

四、工作要求

(一)各参评单位须对照各类各层次学校的参评标准,认真梳理总结创建工作,形成佐证材料齐全、创建过程完备、办学活动丰富的电子或纸质台账,并做好迎评相关工作。

(二)各评审组要坚持公正公平原则,严格把握标准,采取各地集中汇报与各点实地核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评审工作。

(三)参与评审工作的相关人员须严格执行廉洁自律等相关规定。

附件:关于做好2021年全市等级社区学校和示范老年学校评审工作的通知.doc

温州市教育局   温州市社区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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