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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1008003015005/2021-00277
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 温州市教育局
成文日期 2021-09-3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关于举办第五届中小学生“爱阅读•诗画旅途”征文朗诵大赛暨“红动平阳•苏步青诗词朗诵”大赛的通知
时间:2021-10-28 16:34:31 来源:温州市教育局 浏览次数: 字号:[ ]

各县(市、区)教育局(社会事业局)、瓯江口产业集聚区社会事务综合服务局、浙南产业集聚区文教体局,市局直属各学校:

为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市委的部署要求,创造性走好“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路子,以研学实践活动促文旅发展,推动爱阅读深入开展,培养中小学生核心素养,传承科学家精神,温州市教育局、温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温州日报报业集团、温州广播电视传媒集团、平阳县人民政府等单位联合举办第五届中小学生“爱阅读•诗画旅途”征文朗诵大赛暨“红动平阳•苏步青诗词朗诵”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温州市教育局

温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温州日报报业集团

温州广播电视传媒集团

平阳县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温州市教育教学研究院

温州都市报

温州新闻综合频道

平阳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平阳县文旅集团

二、活动主题

爱阅读•诗画旅途

三、参赛对象

本次大赛参赛对象为温州市中小学学生,同时欢迎其他地区的中小学生参加。

四、组别设置

设置小学组和中学组(包含初中和高中)。

五、投稿时间

即日起至2021年11月30日止。

六、参赛要求

(一)作品要求

1.征文作品体裁不限,小学组参赛作品字数不超过1000字,中学组参赛作品字数不超过2000字,要求紧扣主题,思想健康,角度新颖。作品必须原创,严禁由家长或他人代劳等参赛造假行为。如有违反,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参赛资格和奖项,并书面通知校方。

2.征文作品可围绕阅读与旅行的发现、感悟等进行创作,或描绘风景旅游、人文地理,或讲述旅途中的故事,或阐述对生态文明的思考,旅行地域限温州地区(本届大赛重点推荐平阳县10个旅游景点,详见附件2)。

3.朗诵作品以MP3音频或MP4视频的形式呈现,时长不超过5分钟。朗诵人数限1人(朗诵者应为征文作者本人),朗诵篇幅不限(全文或节选均可),要求语音标准,情感真挚,包含配乐。视频建议采用720P分辨率,文件不超过300Mb。

(二)投稿方式

本次大赛通过网络形式征集参赛作品。选手通过个人选送或指导老师推荐的方式报送参赛作品(每位老师限推荐2名选手)。选手需向组委会提供:一张作品登记表(附件3)、一份MP3朗诵音频或MP4朗诵视频文件、一份word版征文朗诵文稿。

上述材料以“学校名称+班级+姓名+‘报名’字样 ”等内容命名(如“温州市XX小学X年级X班XXX报名”),在指定时间内发送至赛事线上平台(“诗画旅途”微信公众号——大赛报名——第五届赛)。

(三)参赛须知

1.大赛不收报名费、评审费等任何费用。

2.获奖作品在“诗画旅途”微信公众号予以展播。

3.主办单位有权对参赛作品进行宣传,以及作品汇编、出版、发行或授权相关单位进行公益使用等。

七、活动流程

(一)评比形式

投稿日期截止后,活动组委会将按县(市、区)整理参赛作品并统一发送给各县(市、区)教研部门“爱阅读”负责人。各县(市、区)组织评委进行初评,按分配的名额选送优秀作品参加市级评比。名额分配如下:鹿城、龙湾、瓯海、乐清、瑞安、永嘉、平阳、苍南各80篇,市本级、洞头、文成、泰顺、龙港和经开区各45篇。

(二)奖项设置

大赛设置一、二、三等奖(小学组和中学组合计)。一等奖150名;二等奖300名;三等奖460名。

一、二等奖获奖选手将获得2022年平阳县文旅体验师证和平阳县文旅体验礼包一份。

(三)颁奖仪式

颁奖仪式计划于12月在平阳举行,届时将邀请部分获奖选手及老师参与,并选取部分优秀作品进行现场表演。

八、其他

“红动平阳·苏步青诗词朗诵”大赛具体事项附后(附件1)。

附件:关于举办第五届中小学生“爱阅读•诗画旅途”征文朗诵大赛的通知.doc

温州市教育局               温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温州日报报业集团           温州广播电视传媒集团

平阳县人民政府

2021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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