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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申报2021年省教研课题的通知
来自:温州市教育教学研究院 发布时间: 2021-03-15 14:42:20

温教科规办〔2021〕5号

各县(市、区)教科规划办公室、教研部门,市局直属各学校(单位):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教研室关于申报2021年教研课题有关事项的通知》文件要求,市教研院将择优推荐申报2021年省教研课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1.获得2020年度温州市各类研究课题二等奖以上,需深化研究的课题。教师小课题、职业教育方向课题除外。

2. 2021年度温州市各类立项申报课题择优选送。

二、申报要求

1.省教研课题分重点规划课题和一般立项课题两类。

2.申报重点规划课题须按照《2021年浙江省教研规划课题指南》(以下简称《指南》),结合学科特点与实际选题,课题名称既要体现《指南》提示的研究方向,又要体现本研究的切入点(详见附件)。

3.倡导开展区域性的教学改革探索,引导教师关注体现学科本质的教学改革实践。省里要求各地推荐的申报课题中,学科教学研究选题比例不少于60%,因此各县(市、区)、各校推荐时要关注学科教学研究课题。

4.以下情况的课题不予推荐:同一课题已向省级其他课题系列申报的;申报者已承担省级教研课题尚未结题的。同年同一申报者限报一项课题。

三、特别说明

1.2020年度获市二等奖以上的各类研究课题需深化研究的(教师小课题、职业教育课题除外),各县(市、区)、各直属学校(单位)做好这部分深化课题的组织选送工作。

(1)申报者按省材料要求填报申报表,附上研究方案(见附件申报表),电子文档以“研究领域类别(代码)+学科或方向+课题题目”命名(word格式),由各地、各校统一上报,各地、各校同时填写好此类申报汇总表(Excel格式,备注注明获奖课题类型及等级),与申报表及研究方案一起发送至705338030@qq.com,由市规划办择优上报。

(2)申报者填写好《课题申报表》必须经所在单位审批盖章(请将印章、学校负责人签名拍成照片粘贴进去);申报重点规划课题的,应在《课题申报表》封面注明“研究方向的序号”(见附件指南)。

(3)申报截止时间为2021年3月30日,所有材料务必于此时间前完成报送工作。

2.2021年度温州市各类立项申报课题中择优选送的,规划办选定后另行通知市直各学校(单位)及县(市、区),按省材料要求填报好申报表,附上研究方案(电子文档同样以“研究领域类别代码+学科或方向+课题题目”命名,word格式),由学校、各县(市、区)统一发至705338030@qq.com。

3.希望各单位、学校认真做好课题申报组织工作。申报受理期间,如需了解、咨询相关情况,请与市教科规划办联系。联系人:叶芬老师;联系电话:85812163(短号:662001);邮箱705338030@qq.com


附件:《浙江省教育厅教研室关于申报2021年教研课题有关事项的通知》及相关附件

温州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3月15日

抄送: 市教育局。                          

温州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3月15日印发


附件:浙江省教育厅教研室关于申报2021年省教研课题有关事项的通知及相关附件.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