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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浙江省教育技术中心关于进一步加强教育资源公共服务体系服务队伍建设的通知
时间:2021-04-22 17:23:47 来源:温州市教育局 字号:[ ]

温教技中心函〔2021〕13号


各县(市、区)教育技术(信息)中心、教育装备中心(站),勤工俭学办公室,龙港市社会事业局、浙南产业集聚区文教体局,市局直属各学校:

现将《浙江省教育技术中心关于进一步加强教育资源公共服务体系服务队伍建设的通知》(浙教技中心〔2021〕33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实际提出如下补充要求:

一、名额要求

(一)体系管理员

各县(市、区)和各级各类学校(不含幼儿园)均要确定1名体系管理员,各县级管理员和市局直属学校管理员由市技术中心负责管理,其它校级管理员由各县区自行负责管理并报市中心备案。

(二)培训讲师

各县(市、区)推荐1名省级培训讲师和若干名市级培训讲师。市级培训师名额分配如下:鹿城、龙湾、瓯海、龙港各3名,乐清、瑞安、永嘉、平阳、苍南各5名,洞头、文成、泰顺、经开各2名。市局直属各学校可推荐1名市级培训师,由技术中心从中筛选1名推荐省级。

(三)资源审核员

各县(市、区)推荐3-5名省级资源审核员和若干名市级资源审核员。市级资源审核员名额分配如下:鹿城、龙湾、瓯海、龙港各3名以上,乐清、瑞安、永嘉、平阳、苍南各5名以上,洞头、文成、泰顺、经开各2名以上。市局直属各学校可推荐1名市级培训师,由技术中心从中筛选3-5名推荐省级。

二、报送方式

各县(市、区)和市局直属各学校需在4月28日前填写《温州市教育资源公共服务体系服务队伍汇总表》(见附件1)报送到市教育技术中心联系人邮箱。另外各县(市、区)的校级管理员备案名单在5月12日前报送市教育技术中心。联系人:市教育技术中心资源建设科林老师,电话:88609881,邮箱:121365138@qq.com。

本文件所指的教育资源公共服务体系,包含省之江汇教育广场和各区域映射平台。各地各校要按照省文件要求推荐各类人员,被推荐入选的人员需严格按照工作职责和评价指标,服从各级培训和管理,参与相关工作。

各县级管理员(不含校级管理员)、所有被推荐省级培训讲师和省级资源审核员需加入相应的省钉钉群(具体见省文件附件)。建议各地组建县级培训讲师队伍和资源审核员队伍,以服务本区域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附件:1.温州市教育资源公共服务体系服务队伍汇总表

          2.浙江省教育技术中心关于进一步加强教育资源公共服务体系服务队伍建设的通知

温州市教育技术中心

2021年4月22日

        附件下载1.docx  附件下载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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