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15005/2021-00215 | ||
组配分类 | 通知公告 | 发布机构 | 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1-04-25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温州市第三十三届中小学生艺术节美术作品类获奖名单公示 | ||||
|
||||
各县(市、区)教育局(社会事业局)、浙南产业集聚区文教体局,市局直属各学校单位: 根据《关于举办第三十三届温州市中小学艺术节的通知》(温教办体函〔2021〕8号)要求,2021年温州市中小学生艺术节美术作品类现场评比已结束。现将美术类作品获奖名单予以公示。 一、公示期为2021年4月25日至30日。 二、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反映公示对象的情况,信件有效期以邮戳为准。单位反映的材料应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必须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以便沟通核查。 三、获奖选手的姓名和所在学校等信息,请各地各校认真核对。各县(市、区)情况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汇总报送市教育局体卫艺处,市局直属学校以学校为单位汇总直接报送市教育局体卫艺处。 四、联系方式:温州市教育局体卫艺处,电话:88639807,地址:温州市鹿城区市府路490号教育大楼1815室,邮编:325000 温州市教育局体卫艺处 2021年4月25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