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21年温州市中小学人工智能教育师资培训(小学段)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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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教技中心函〔2021〕15号 各县(市、区)教育技术(信息)中心、教育装备中心(站)、勤工俭学办公室,浙南产业集聚区文教体局、龙港市社会事业局,市局直属有关学校: 为落实《关于开展首批人工智能教育实验学校创建工作的通知》建设任务,进一步提升我市中小学人工智能教育师资水平,决定举办2021年温州市中小学人工智能教育师资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申报创建首批人工智能教育实验学校的人工智能课程教师(小学段)。 二、培训时间 6月1日-3日,共3天。6月1日上午9:15报到。 三、培训地点 温州市教师教育院洞头分院。 四、培训内容 人工智能教育通识教育;人工智能实验室建设指导;人工智能技术实操训练;人工智能工作坊;人工智能相关竞赛指导等。 五、报名要求 (一)报名截止时间:5月30日,报名表报至邮箱:490622660@qq.com。 (二)名额分配:鹿城区5人,乐清、瑞安、平阳、苍南、瓯海、永嘉各县(市、区)各4人,龙湾、文成、泰顺各县(市、区)各3人,洞头、浙南产业集聚区、龙港各县(市、区)各2人,市局直属学校每校1人。 六、其他事宜 (一)参训老师需自带笔记本电脑。 (二)往返交通自行安排,差旅费回原单位报销;需要住宿的请在报名表中注明。 (三)因疫情管控需要,请各与会老师凭本通知和健康码,佩戴口罩入校,车辆按指示停放。 (四)请各县(市、区)教育技术(信息)中心、市局直属相关学校做好培训组织工作。参训对象请扫描下方“培训二维码”报名。 (五)温州市教育技术中心联系人:林春 13868310955;徐启金 88689877。 温州市教育技术中心 2021年5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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