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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1008003015005/2021-00239
组配分类 机构职能 发布机构 市教育局
成文日期 2021-08-1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温州市教育局主要职责
机构全称 温州市教育局 机构简称 市教育局
机构地址 温州市市府路490号 网站地址 http://edu.wenzhou.gov.cn
联系方式 0577-88630828 传真 0577-88639801
办公时间 春、秋、冬季法定工作日:8:30-12:00,14:00-17:30;夏季法定工作日:8:30-12:00,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机构职能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起草教育重大规范性文件草案,推进教育系统法制建设。

(二)负责全市教育的统筹规划,承担教育改革与发展重大问题调研、政策研究,拟订全市教育改革和发展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

(三)指导、督促和检查全市学校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等工作以及全市教育系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协助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统战部做好教育系统组织、宣传和统战工作。

(四)指导全市教育系统安全稳定工作,负责教育系统安全监督管理,督促教育系统相关主体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组织或配合查处学校安全管理方面的失职或违法行为。

(五)负责全市教育人才队伍建设。指导全市师德师风建设。组织指导实施教师资格制度,参与学校编制、岗位、工资等政策制定。

(六)统筹管理本部门教育经费,参与拟订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的方针政策并监督使用情况,指导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

(七)负责综合管理和指导全市基础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学前教育、特殊教育;统筹推进全市社区教育和终身教育工作;协调规划在温高校的事业发展;指导职业学校教育教学改革、职业指导和评估工作;管理和指导全市民办教育。

(八)指导全市各级各类学校思想政治、德育、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劳动教育和国防教育工作。协助有关单位做好学校共青团、少先队和关心下一代工作。

(九)负责全市各级各类学校招生工作的宏观管理和指导。

(十)指导全市教师教育、教育教学科学研究和教育信息化建设工作。

(十一)指导全市教育系统对外合作与交流工作。

(十二)负责全市语言文字工作,指导语言文字规范化建设。

(十三)管理和指导直属学校教育教学、学生工作和组织人事工作,管理和监督直属学校(单位)的财务、基建、国有资产,负责指导全市教育装备和勤工俭学工作。

(十四)指导全市教育督导工作,依法组织实施教育督导评估、检查验收、质量监测等工作。

(十五)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六)职能转变。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加强学校党建工作、省委关于清廉浙江建设和市委关于推进新时代清廉温州建设的总体要求,履行对学校党建工作的指导和监督职责,指导督促全市教育系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提升党建工作水平。深入推进全市教育领域“最多跑一次”改革,进一步推进教育数据资源共享,进一步推进减事项、减材料、减环节,坚持以群众视角设计教育改革方案,明确改革目标,提升教育服务质量和便利化水平。加强对各级各类学校教材的使用管理,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提升教材的思想性、科学性、时代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