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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行2022年市局直属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优秀教育教学论文评审活动的通知
来自:温州市教育局 发布时间: 2022-01-12 09:15:05

温教科规办〔2022〕2号

市局直属各学校(幼儿园):

为了贯彻执行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教育教学成果评审工作的通知》(温教办研〔2013〕79号),促进教师及时总结教育教学经验和优秀成果,提高我市教育教学质量和教师专业水平,经研究,决定举行2022年市局直属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优秀教育教学论文评审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

(一)参评对象:市局直属学校及幼儿园教师。

(二)内容范围:德育、课程建设、学科教学、心理健康教育、教育管理、评价与质量监测、教师教育、教育技术、教育装备、教育基建等。

(三)已在市级及以上单位(刊物)获奖或发表的论文不再参加本次评奖。第一作者同一年度限报一篇,同一论文限报一个类别。2021年度已获奖的“微调研”报告、“教育叙事”不得重复参加论文评审。

二、论文要求

(一)论文内容要坚持立德树人,聚焦“五育并举”课程与教学改革、学生核心素养培育、“双减”政策落实、教育教学质量提升等核心工作。论文表述要求主题突出、观点明确、言之有据、论之有理,语言要简洁、文体要规范。

(二)论文的撰写要符合文体特征,并要包含“摘要”“关键词”“参考文献”,字数一般不超过5000字。超过7000字,或以课题结题报告等形式撰写的文章,不予评奖。文章中引用他人的观点要尊重他人著作权,直接引用他人观点、论点用双引号(“……”)表示,在脚注或尾注中注明作者、文章题目、刊号名称期号、书名、页码等信息;非直接引用的,在脚注或尾注中的相关信息前加“参见”。“参考文献”内容与本文实际参考要一致。

(三)送审论文请正确填写论文类别编号(参照下文表格)。正文内不能出现学校及教师姓名。标题为三号黑体,正文为小四号宋体。

(四)倡导学术诚信,严禁抄袭造假,文责自负。市论文评审委员会将对送审论文作相似度检测,相似度单篇比≥20%或复制比≥40%即定为抄袭。若发现弄虚作假、剽窃抄袭他人论文的,两年内不准参加市级论文评审,并通报给所在学校。

三、评审组织

(一)温州市教科规划办成立优秀教育教学论文评审委员会,全面负责组织评选、鉴定等工作。评委会由各学科、部门专家组成。

(二)论文分类编号及各校推荐数

论文类别及编号

推荐数

论文类别及编号

推荐数

1.学前教育

4

26.中职专业(技能)课程

8

2.小学语文(含写字)

7

27.中小学信息技术

2

3.小学数学

4

28.中小学体育与健康

3

4.小学英语

2

29.中小学音乐

2

5.小学科学

2

30.中小学美术+书法

3+1

6.小学道德与法治

2

31.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

2

7.初中语文

4

32.劳动教育

2

8.初中数学

4

33.义教地方课程、拓展性课程

3

9.初中英语

4

34.特殊教育(含随班就读)

10

10.初中科学

4

35.教育教学管理

3

11.初中道德与法治

2

36.教科研创新

2

12.初中历史与社会

2

37.德育研究

3

13.高中语文

4

38.中小学班主任

4

14.高中数学

4

39.心理健康

3

15.高中英语

4

40.评价与质量监测

3

16.高中思想政治

3

41.教师教育

2

17.高中历史

2

42.教育信息技术

2

18.高中地理

2

43.教育装备

2

19.高中物理

2

44.教育基建

1

20.高中化学

2

45.中小学爱阅读

2

21.高中生物

2

46.STEAM教育(含创客教育)

2

22.高中通用技术

2

47.精准教学

2

23.高中选修课程

2

48.小班化教育教学

2

24.高中生涯规划

2

49.幼小衔接

2

25.中职公共基础课程

6

50.教育学会

1

备注:①中职公共基础课程与专业(技能)课程论文不分学科,合计推荐;②30类“美术与书法”中,美术推荐数为3,书法推荐数为1,如果书法论文没有则名额自动取消。③不受理超学科篇数推荐的学校论文。④“教育学会”论文设单独类别编号,主题及参赛要求与2022年长三角征文主题一致,具体内容另行通知。

(三)市局直属学校选送的论文,由温州市教科规划办先组织论文评审,再择优推荐参加全市论文评审。

(四)报送要求

2022年温州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优秀教育教学论文进行网络评审(http://project.wzjky.com/edu/),各校请按规定名额择优推荐,确定参评对象后通知上传平台,具体流程请参阅“温州市教育科研管理平台”首页 “温州市中小学论文网络评审相关说明”。

平台上传时间:4月15日零时开始,至4月30日晚12:00平台关闭。

评审论文汇总表(见附件)以excel电子稿于2022年4月28日前发至705338030@qq.com。

(五)通知及相关附件请到“温州市教育教学研究院(www.wzjky.net)/教研文件/规划办文”栏目中下载。联系人:叶老师;联系电话:85812163。


附件: 2022年市局直属学校教师优秀教育教学论文参评汇总表

温州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温州市教育学会

                         2022年1月12日


关于举行2022年市局直属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优秀教育教学论文评审活动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