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教研科函〔2022〕230号 各县(市、区)教育局教研部门,市局直属各学校: 为贯彻落实“教育共富”行动要求,推进我市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推动优秀科研资源整合扩散,加快我市教育科研骨干队伍培养,满足基层学校深化课程改革的科研引领需求,根据《温州市中小学“教研共富”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组建第三届温州市教育科研导师志愿团。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1.有志于教育科研普及工作,有课题研究经历,有一定的科研指导能力,有较擅长的科研培训主题。 2.教(科)研员、师训员或曾荣获市级及以上教科研优秀课题研究成果一等奖(主持人或执笔)的基层学校领导、教师。 二、名额分配 1.县(市、区)申报推荐名额共100名。 鹿城 | 龙湾 | 瓯海 | 洞头 | 乐清 | 瑞安 | 永嘉 | 文成 | 平阳 | 泰顺 | 苍南 | 龙港 | 经开 | 15 | 6 | 6 | 2 | 8 | 8 | 6 | 3 | 6 | 2 | 5 | 3 | 2 |
2.市局直属学校各推荐1-2名。 三、导师选聘程序 1.个人填写《第三届温州市教育科研志愿团导师推荐表》(见附件)。 2.先由个人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县(市、区)教研部门审核汇总后,与《第三届温州市教育科研志愿团导师推荐汇总表》统一报送;市直学校直接向市教研院教科室申报。 3.报名截止时间:5月28日。推荐表电子稿发送到邮箱:wzsjks0577@126.com,联系人:潘迪妮,电话:88610378。 4.市教研院教科室组织专家审核,确定第三届温州市教育科研志愿团导师名单,并颁发聘请证书,聘期二年。 四、其它事项 1.温州市教育科研导师志愿团是我市“教研共富”行动和科研管理创新、骨干培养的重要载体,市教研院教科室组织相应培训和日常管理。 2.志愿团科研导师有义务参加市教育教学研究院组织或安排的各类教科研活动,相关经历将作为今后科研工作评先评优的基本条件。 3.请各县(市、区)教育局教研部门、市局直属各学校做好宣传、组织工作。
附件:1.第三届温州市教育科研志愿团导师推荐表 2.第三届温州市教育科研志愿团导师推荐汇总表 温州市教育教学研究院 2022年5月18日
附件1:第三届温州市教育科研志愿团导师推荐表.docx 附件2:第三届温州市教育科研志愿团导师推荐汇总表.xls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