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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1008003015005/2022-00148
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 温州市教育局
成文日期 2022-06-2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关于印发温州市中小学“温心健康”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2-06-28 10:56:09 来源:温州市教育局 浏览次数: 字号:[ ]

各县(市、区)教育局(社会事业局)、经开区文教体局,市局直属各学校,市属各中职学校:

现将《温州市中小学“温心健康”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5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温州市教育局

2022年6月20日

温州市中小学“温心健康”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5年)

为促进全市中小学生身心健康发展,奋力开创温州教育高地建设新局面,根据《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卫生与健康教育工作的意见》(教体艺〔2021〕7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学生心理健康管理工作的通知》(教思政厅函〔2021〕10号)、《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加强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管理工作的通知》(浙教办教科〔2021〕52号)、《中共温州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加快建设学生心理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温委教〔2021〕3 号)和《温州市建设儿童友好城市三年行动方案》(温政办〔2022〕12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市中小学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始终坚持“生命至上、健康第一”理念,把促进儿童青少年心理健康发展作为教育工作的基础目标和重要任务,加快建设儿童青少年心理服务体系,高质量实施中小学“温心健康”行动计划,不断健全完善家庭、学校、医院、社会“四位一体”共建共享机制,构建宣传教育、监测预警、帮扶助困、干预调适和治疗回归等五大防线,全面提升学生身心健康水平,努力培养人格健全、体魄强健、品位高雅、心态乐观的时代新人。

二、工作任务

(一)实施阳光活动提升工程

1.阳光课程暖心行动。严格落实开齐开足上好体育课和美育课的刚性要求,广泛开展普及性体育运动和艺术实践活动,结合各学段特点系统加强劳动教育,引导学生积极参加各种健康的校园文化生活和学生社团活动,实施每天有效沟通一刻钟、阳光运动一小时“两个一”健康行动(即学生每天与他人至少有效沟通交流15分钟、每天在校至少参加体育活动1小时),让每位学生在同伴交往、文体活动中获取积极向上的力量。中小学将心理健康教育纳入课程计划,确保每班每月不少于2课时,注重开设形式多样的生命教育、挫折教育等适合校情的课程,帮助学生掌握心理健康知识,培育积极心理品质,保持乐观心态,增强尊重生命、珍爱生命意识,学会正确应对挫折和困难,做到自尊自信、理性平和。(责任处室和单位:体卫艺处、基教处、职成教处、教研院)

2.家庭教育提升行动。广泛宣传《家庭教育促进法》,进一步加强家庭教育指导,实现中小学校“家长学校”建成率100%,建立起始年级家长心理健康必修课学习制度。借助“新雨”家庭教育讲师团和“温心健康”教育导师团的优质课程,探索家长分年段学习积分制度。每学期入学前和考试前后,学校通过致家长一封信、温馨提示等形式,引导家长重视孩子的心理健康状况,提高预防和识别孩子心理行为问题的能力。(责任处室和单位:基教处、职成教处、体卫艺处、教研院、教师院)

3.心理知识科普行动。持续开展每年5月份的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主题周活动,举办推进市、县、校三级学生情绪引导模拟比赛,全面提升师生心理健康核心知识知晓率和心理问题调适能力。积极联合共青团、妇联等组织,宣传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指导中心“心乐园”“儿童之家”和校外心理辅导中心的公益心理服务项目,持续开展常态化、针对性的学校社区共建行动,向师生和家长普及全天候心理援助热线96525、12355和“温心有约”心理服务平台。(责任处室和单位:体卫艺处、教研院、教师院)

(二)实施阳光少年守护工程

4.心理健康筛查行动。春秋两个学期,中小学各开展一次全覆盖的学生心理筛查,定期开展学生幸福感调查摸底,掌握学生心理健康综合状况,对特别需要关注的学生及时开展个案辅导;教育行政部门要针对危机事件高危时段、高危群体、高发学校,提前发布预警。各学校要建立动态化心理危机筛查制度,在学生全员心理普查基础上,结合班主任、学科教师、心理委员等动态观察情况进行综合评估,确定心理高危学生名单,建立学生心理成长档案并严格落实“保密消档”制度,确保每一位心理问题学生“有专人对接、能定期辅导、可随时援助”。(责任处室和单位:体卫艺处、教研院、评估院)

5.医教协同预防行动。充分发挥温州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专家指导委员会和中小学心理应急援助专家团作用,加强顶层设计,建立健全定期会商研判机制。组织心理健康、精神卫生专家团队进校园开展心理健康辅导和科普讲座,帮助教师掌握心理沟通和疏导技巧,提高对学生常见心理行为问题和精神障碍的早期识别能力。联合市卫健委、红十字会开展心理健康服务专项培训和青春健康师资培训。(责任处室和单位:体卫艺处、教研院、教师院)

6.重点人群守护行动。高度重视家校协同联动,学校每学年对每位学生家访不少于1次,重点关注新生和七类重点学生(经济困难,学习困难,思想、行规和学业上有重大变化,留守儿童或单亲家庭,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家庭,突发重大变故家庭,残疾)。在开学前后、假期前后等重点时段,家访发现的心理高危学生要及时进行关爱干预,做好与家长沟通,注意全程保密,维护学生权益。联合团市委、市妇联、市关工委等组织,争取通过设立特殊学生关爱基金等形式,对特别需要关爱的学生(如农民工子女、困境家庭、留守儿童等)开展生活援助和心理帮扶,助力特殊学生群体走出困境,融入集体。(责任处室和单位:基教处、体卫艺处、职成教处、教研院、人民教育基金会)

7.康复返校关爱行动。各地各校要积极寻求专科医院支持,妥善做好心理高危学生转介工作,开通点对点绿色服务通道,优化病情稳定学生返校闭环管理,助力“家、校、医、社”四位一体关爱服务体系建设,推动儿童青少年心理健康服务更加精细化、智能化和人性化。要主动联合社区,排查离异家庭、不完整家庭、留守家庭和困难家庭情况,对患有心理问题的学生实施动态监测。配合属地成立关爱小组,定期对心理问题学生开展走访联系、关爱帮扶,做好服药指导等服务。(责任处室和单位:体卫艺处、基教处、职成教处、教研院)

8.极端事件援助行动。加强县级心理危机干预专家队伍建设,指导做好学生心理危机事件援助工作。针对学生极端心理事件,学校要启动心理应急援助机制,在当地教育、公安、卫健等部门指导下积极做好学生及家庭心理危机干预工作。针对可能引发的舆情,学校和当地教育部门要按照公开透明原则积极主动引导,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责任处室和单位:校安处、体卫艺处)

(三)实施阳光环境优化工程

9.心育站点建设行动。争取当地卫健部门支持,加强与校外儿童青少年心理服务站点共建共享,实现县(市、区)标准化学生心理辅导中心全覆盖,为中小学生提供心理咨询、督导和危机干预。健全完善中小学心理辅导室开放、值班、预约、建档、转介等运行机制,切实发挥中小学心理辅导室。(责任处室和单位:体卫艺处、教研院)

10.师资素养提升行动。全市学生规模1000人以上的中小学及设置多校区、多学段的学校必须配备1名以上专职心理教师,到2025年,全市所有中小学通过岗位调整、招聘录用、购买服务等形式配齐心理健康专职教师。启动教师心理健康研训计划,将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纳入学科教师和班主任岗前培训、职称评定、骨干教师(班主任)、“三坛”、名师名校长评选体系。设立“瓯越情”教育基金优秀心育教师奖励项目,树立优秀育人典型。建立完善中小学专职心理健康教师准入制度,学校专职心理健康教师同等享受班主任工作年限待遇。(责任处室和单位:人事处、教研院、教师院)

11.育人环境优化行动。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教育规律,推动五育并举育人理念落地见效,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打造健康向上的工作环境、融洽和谐的人际关系、富有活力的校园氛围,形成校园“向阳效应”。严格师德师风管理,尊重学生人格尊严,严禁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学生人格尊严的行为。严防校园欺凌行为,强化校园安全保障,为学生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创造良好环境。(责任处室和单位:人事处、基教处、职成教处、体卫艺处、校安处)

(四)实施阳光能量传播工程

12.数字平台赋能行动。持续优化“温心有约”心理服务平台功能,做好“心晴驿站”等心理互动设备试点和推广工作,开展“温心课堂”等线上主题课程,引入百名心理专家在线服务,实现线上公益心理咨询、心理疏导、心理问诊、困惑答疑、在线直播等功能。研发学生心理健康管理平台,充分发挥大数据技术优势,加强对学生心理健康数据分析,及时发现心理危机隐患,掌握区域内学生幸福指数及其影响因素,全面打造学生健康成长智治共同体。(责任处室和单位:体卫艺处、教育技术中心)

13.媒体矩阵宣传行动。联合主流媒体开设学生心理健康、家庭教育等特色专栏,持续宣传家庭教育、亲子沟通、心理调适等心理健康教育内容。定期邀请国内外心理健康教育专家、心理咨询师和优秀家长代表,举办儿童青少年心理健康高端论坛,通过全媒体传播心理健康科学知识和家庭教育先进理念。通过“六一”国际儿童节、“5.25”心理健康日等节日,营造全社会关爱儿童、倾听儿童心声的良好氛围。(责任处室和单位:办公室、体卫艺处、基教处、教研院)

14.志愿服务助力行动。持续发挥在温高校大学生和校园心理委员志愿服务力量,做强“知心”志愿者联盟,加大心理志愿服务项目品牌辐射,重点结对帮助贫困、留守、父母离异、校园受欺凌、厌学、网络成瘾等群体。实施大学生心理志愿者结对行动,通过实习见习、夏令营、冬令营、课后服务等活动,推出心理健康特色项目,助力儿童青少年健康成长。(责任处室和单位:高教处、体卫艺处、基教处、职成教处)

15.阳光心理品牌行动。加强具有温州地域特色的心理健康课程建设,培育学生积极心理品质,提升学习动机、学业成就和幸福感,增强学校、家庭和社会合力,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到2025年,创建100所温州市心理健康教育示范学校,推进区域化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工作,辐射全市中小学校,加快打造具有温州辨识度、全国影响力的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品牌。(责任处室和单位:体卫艺处、教研院)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建立由局领导担任组长、相关业务处室(科室)和单位参与的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定期召开工作例会,及时研究解决影响学生身心健康发展的重大问题。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要加强统筹协调,加强对区域中小学的业务指导和服务,推动形成各方支持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合力。

(二)保障经费投入。各地要建立学校健康教育工作经费保障和增长机制,按照体育卫生设施设备配置标准,足额保障县(市、区)学生心理健康指导中心、学校卫生室、心理健康辅导站、学生体质健康监测中心等硬件设施标准化建设和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心理健康筛查、心理健康教材征订、专业社工购买服务、“温心有约”线上心理咨询服务等所需经费。

(三)加强宣传引导。要及时总结交流典型经验和有效做法,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及网络等手段,加大对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的宣传报道,弘扬学校健康先进文化,广泛传播健康理念。积极动员“两代表一委员”、社会组织、媒体等社会力量参与和关注学生心理健康促进工作,引导学生、家长和全社会树立科学的教育观、人才观和健康观。

(四)强化督考评价。建立健全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督导机制,及时掌握心理健康教师配备、课程实施、体艺活动、经费保障和学生身心健康状况。加强对心理健康教育管理工作规范化的督导检查力度,落实通报、整改制度,确保事有人干、责有人负、效有人问。探索将学生个体积极心理状态、情绪管理水平等纳入综合素质评价内容,将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开展情况和心理危机干预处置工作纳入学校发展性评价、校长年度考核体系,并在各类示范校、达标校创建过程中实施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不达标“一票否决”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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