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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将于2023年12月23-24日举行。
为营造公平安全的考试环境,按照教育部统一要求,今年我省研考将首次实施考生二次安检,即:考生进入考点时,通过智能安检门进行第一次安检;考生进入考场时,通过手持金属探测仪进行第二次安检。严禁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手环、电子词典、词典笔等具有无线接收传送功能的违禁物品进入考点考场;建议考生携带透明考试用品文具袋,不带包,不要穿戴有金属装饰物品的服装、不携带金属物品,如钥匙、金属皮带扣等,以免延影响入场安检。
参加本次考试的考生需注意什么?一起来关注。
一、关注准考证和考试时间
(一)打印准考证时间:请考生于12月13日起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生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网址:https://yz.chsi.com.cn),
考生请注意:
1.《准考证》由考生使用A4幅面白纸在规定时间内(2023年12月13日开始至12月25日)上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考研初试和复试 。
2.考生凭本人《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按规定时间进入考场,对号入座。入座后将上述证件放在桌面左上角,以便核验。
3.如身份证不小心丢失,请立即联系公安机关进行补办,以免耽误考试。
(二)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时间安排见下表
注:12月25日将有部分考生参加超过3小时的考试,开始时间为上午8:30,考点设在温州市第二十一中学。
二、了解考试地点并熟悉赴点路线
(一)温州市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点地址见下表
(二)特别注意
1.本次考试全面实施“二次安检”。首次安检是考生进入考点(考试封闭管理区域)时进行,将对手机、智能手表、手环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进行专用信封密封(离开考点前不得擅自拆封),并按考点要求存放。(过安检门前,有参加自命题考试的考生请提早把小刀等金属物品拿出来放到自备的透明塑料袋里,以免影响安检秩序),首次安检后,考生只能在考试封闭管理区域内活动等待;进入考场前,进行第二次安检,再次检查考生是否携带了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及其它违禁物品。请所有考生务必承担起诚信考试的责任,共同营造公平公正的考试环境。
2.凭《准考证》和《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提前了解考点位置和周边交通状况,避免因修路或拥堵造成赴考迟到或错过考试。考试当天至少提前一小时到达考点,为入场安检留足时间。按照考试规定: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点(以通过安检门进入考试封闭管理区域为准)参加当科考试。特别提醒考试地点在茶山高教园区的考生请务必及早规划出行路线,提前了解考试所在的校区位置和进入考场的大门方向,避免走错考区。
三、市教育考试院特别提醒
1.考生参加考试时,务必记得带上身份证和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违规物品一经带入,不论有意、无意,都将作违规处理。
2.考生只准携带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规定的考试用品或招生单位在准考证上注明的所需携带的用具,如2B铅笔、0.5毫米及以上书写黑色字迹的签字笔及必需的文具用品,不得携带任何书刊、报纸、稿纸、图片、资料、具有通讯功能的工具(如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和照相、扫描等设备)或者有存储、编程、查询功能的电子用品以及涂改液、修正带等物品进入考场。
3.考试期间各位考生要遵守考场纪律,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各科目考试结束前三十分钟后方可交卷离场。
4.考生不得以任何形式将试题内容传出考场,也不得以任何形式接收来自外部的有关试题信息。考试结束后试卷、答题纸、草稿纸中的任何一类物品带出考场,也将受到取消本科目成绩的处理。
5.教育部郑重提醒广大考生,根据《刑法修正案(九)》,相关考试作弊行为将被追究刑事责任。今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对外发布《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对在高考、研究生考试等4大类“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严厉惩治考试作弊犯罪。《解释》自2019年9月4日起实施。广大考生要增强法律意识,了解法律规定,自觉守法,诚信考试。对涉考违法违规行为,有关部门将坚决依法依规严肃处理,绝不姑息。
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场规则
一、考生应当自觉服从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相关工作地点的秩序,不得危害他人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考生凭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考生不得将手机带入考点(考试封闭管理区域),进入考点后,按规定时间进入考场,不得在考场外逗留,应当主动配合监考员按规定对其进行的身份验证核查、安全检查和随身物品检查,按照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的规定和考点具体要求存放手机等非考试用品。
三、考生只准携带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规定的考试用品,或者按照招生单位在准考证上注明的所需携带的用具。不得携带任何书刊、报纸、稿纸、图片、资料、具有通讯功能的工具(如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和照相、扫描等设备)或者有存储、编程、查询功能的电子用品以及涂改液、修正带等物品进入考场。
四、考生入场后,对号入座,将《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放在桌子左上角以便核验。《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领到答题卡、答题纸、试卷后,应在指定位置和规定的时间内准确清楚地填(涂)姓名、考生编号等信息,按照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的要求粘贴条形码等。凡漏贴条形码、漏填(涂)、错填(涂)或者字迹不清的答卷影响评卷结果,责任由考生自负。遇试卷、答题卡、答题纸等分发错误及试卷字迹不清、漏印、重印、缺页等问题,可举手询问。但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得向监考员询问。
五、开考信号发出后,考生方可开始答题。
六、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准进入考场参加当科考试,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当科考试结束前30分钟,具体出场时间由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规定。考生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试机构规定的区域逗留或者交谈。
七、考生应当在答题卡、答题纸规定的区域答题。不得使用规定以外的笔和纸答题,写在草稿纸或者规定区域以外的答案一律无效,不得在答卷、答题卡上做任何标记。答题过程中只能使用同一类型和颜色字迹的笔。
八、考生在考场内须保持安静,不准吸烟,不准喧哗,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准夹带、旁窥、抄袭或者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准传抄试题、答案或者交换试卷、答题卡、答题纸,不准将试卷、答卷、答题卡、草稿纸故意损毁或带出考场。考生在考场内不得私自传递文具、用品等。
九、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考生应立即停笔并停止答题。
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的试卷和答题卡放在桌上,由监考员逐一收取。自命题科目,由考生将试卷、答题卡、答题纸(或者答卷)装入原试卷袋内并密封签字。经监考员逐个核查无误后,方可逐一离开考场。
十、考生不遵守考场规则,不服从考务工作人员管理,有违纪、作弊等行为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以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处理,并将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涉嫌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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