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学生资助政策汇总(20250226依政策文件修正)
一、学前教育段资助政策
(一)保育费资助
资助对象:在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各级各类幼儿园就读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经认定为学生资助对象)。
资助内容:符合资助条件的学生,在公办幼儿园就读享受全额减免保育费,在民办幼儿园就读的按当地公办三级幼儿园保育费标准减免。
二、义务教育段资助政策
(一)义务教育生活补助
资助对象:在义务教育学校就读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经认定为学生资助对象)。
资助内容:符合资助条件的学生,寄宿小学生每生每年1250元,寄宿初中生每生每年1500元,非寄宿小学生每生每年625元,非寄宿初中生每生每年750元(按学期发放)。(2024年秋季学期调整执行)
(二)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
资助对象:在义务教育学校就读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经认定为学生资助对象)。
资助内容:符合资助条件的学生,学校提供营养膳食补助,补助形式为向学生提供优质食品,不以现金形式直接发放,补助标准为不低于每生每天8元(浙江省营养改善计划标准的1.6倍)。
三、高中教育段资助政策
(一)普通高中免学费
免费对象:在普通高中就读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经认定为学生资助对象)。
资助内容:符合资助条件的学生,在公办学校就读按学校学费标准免除学费,民办普通高中按同类型公办学校标准免除。
(二)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
资助对象:在普通高中就读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经认定为学生资助对象)。
资助内容:符合资助条件的学生,每生每年发放助学金2300元(按学期发放)。(2025年春季学期调整执行)
(三)中职国家奖学金
奖励对象:在中等职业学校就读,在校期间学习成绩、技能表现等方面特别优秀的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二年级(含)以上在校学生。
资助内容:通过中职国家奖学金评审的学生,每生每年6000元。
(四)中职免学费
免费对象:就读中等职业学校具有全日制正式学籍的一、二、三年级所有在校生免除学费(非民族地区中等职业学校设置的非戏曲表演的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
资助内容:就读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全额免除学费,就读民办中等职业学校的学生,按同类型同专业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学费标准进行减免。
(五)中职国家助学金
资助对象:在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涉农专业学生以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经认定为学生资助对象)。
资助内容:符合资助条件的学生,每生每年发放助学金2300元(按学期发放)。(2025年春季学期调整执行)
调整政策文件:
义务教育生活补助:《关于下达2024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预算的通知》(财教〔2024〕64号)
高中阶段助学金:关于调整高等教育阶段和高中阶段国家奖助学金政策的通知》(财教〔2024〕18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