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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成人高校招生统一考试违纪考生处理公告

发布时间:2017-11-15 09:00来源:市教育考试院浏览次数:28

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现将我院对2017年成人高校招生统一考试中被认定违纪考生的准考证号、违规科目、违纪行为、处理依据以及拟处理意见公告如下,考生如对所认定的违纪事实存在异议,可在公告之日起七日内向我院陈述和申辩。公告期满后,我院将依法作出正式处理决定。联系电话: 88638072。

准考证号

违规科目

违规行为

处理依据

拟处理意见

 

1733032915500134

数学

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同意在考试过程中擅自离开考场的

第五条、第六条

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

1733032915500134

外语

同上

同上

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

 

温州市教育考试院

2017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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