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城区教育局、体育局,市局直属各学校:
为进一步提高温州市区学生体质健康水平,推进学校素质教育工作,营造周末锻炼氛围,鼓励学生参加周末体育竞赛和自主锻炼,养成良好的锻炼习惯,经研究决定举办2017年温州市直属、鹿城区校园体育季及系列赛事活动,现将有关规程发给你们。请各参与学校做好活动筹备和组织工作,确保活动安全有序开展。
附件:2017年温州市直属、鹿城区校园体育季系列赛事竞赛规程
温州市教育局 温州市体育局
2017年3月13日
附件
2017年温州市直属、鹿城区校园体育季系列赛事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温州市教育局 温州市体育局
二、协办单位
鹿城区教育局 鹿城区体育局
浙江省中学生体育协会田径分会
温州青少年校园足球协会 温州市篮球协会
温州市排球协会 温州市乒乓球协会
温州市定向运动协会
温州市国际象棋协会
三、承办单位
各参赛学校
四、参赛单位
市直属、鹿城区各中学
五、比赛时间
2017年3月至7月,具体项目详见项目规程
六、比赛事宜
1.组别:初中男子组、女子组,高中男子组、女子组共四个组别(国际象棋设初中组、高中组)。
2.参赛学校须上报随队裁判员至少1人,并服从赛事组委会安排,否则不予参赛(需在温州体育教师人才库内注册,经赛前上岗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3.由主办方安排指定竞赛场地,有安排赛事的学校,应做好竞赛宣传、组织,提供记录台人员和器材等工作,为赛事提供保障服务,无故不参赛或弃权学校将不得参加评奖,并予以通报批评。
4.比赛期间餐饮、交通等费用自理。竞赛期间的保险由各参赛学生所在学校统一购买。
5.参赛队伍必须按照项目规定,准备深浅颜色的比赛服,服装不符合要求者不予参赛。
6.报名时间3月15日至24日,登陆完成所有比赛报名工作,截止日前名单可以修改,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不予修改和补报。
7.请各校制定赛前、赛中及赛后管理目标,切实落实各项安全措施,确保各项比赛顺利进行。
七、参赛资格
1.参赛学校必须是一所全日制普通中等学校(高中、中职)、初级中学(初中)。
2.参赛学生原则上必须是浙江省常住户籍。必须办理第二代身份证。
3.凡拥有双重户籍、身份证,外国籍、港澳台籍的学生,均不得参加比赛。(注:允许赛前两年及以上已在本省/校连续就读外来务工人员子弟学生参赛,报名时主动注明并提交相关学籍证明。)
4.必须是被所代表参赛学校正式录取,且具有正式学籍的在校在读学生。其学籍必须纳入浙江省中小学生电子学籍管理系统。凡拥有双重学籍、多重学籍的学生,不得参加比赛。
5.任何有学籍变更(如转学、休学、留级、跳级)的学生,必须符合浙江省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的规定,同时必须在参赛学年9月1日前完成学籍变更,否则不得参加比赛。无论何种原因未在学校正常学习、训练3个月以上的(由省教育厅抽调的集训、比赛时间除外),在12个月内不得参加比赛。
6.参赛学生必须是政治思想进步,作风正派,遵守学校有关规定,遵守中学生守则和运动员守则,文化课考试合格,并经医院检查身体健康者,方可进行报名参赛。
7.凡目前属于或曾经属于国家体育总局或浙江省体育局、体育俱乐部(非业余)正式在编、现役、注册的运动员及目前属于试训、长期集训的运动员均不得参加比赛。
8.曾以不同学籍、年龄、姓名参加过国内或浙江省教育厅、浙江体育局所属的各类比赛的学生均按违反资格要求处罚。
9.比赛报到时未携带全部规定证件以及超过比赛报到时限的学生,均不得参加比赛。
八、各单项详细规程
(一)足球
1.参赛办法:各队报领队、教练员、助理教练员、后勤保障人员、队医各1人,高中组运动员人数不超过20人(不少于15人,其中主力14人),初中组运动员人数不超过16人(不少于13人,其中主力12人)。
2.比赛时间和地点:暂定9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赛制规定和规则
(1)第一阶段,各组别分2个小组进行小组单循环比赛,以去年成绩蛇形分布进行分组,如该组别报名队伍不足8支(包含8支)分成1组,否则将分成2组。
(2)第二阶段,第一阶段比赛结束后,小组积分前4名队伍进行交叉淘汰赛,直至半决赛结束。
(3)第三阶段,冠亚军决赛采用主客场制。根据相互胜负关系、客场进球数多排名。
(4)冠亚军决赛比赛时,主场学校须组织好观众和网络视频直播工作。如没有主场可指定其他场地作为本队主场,主场学校没有特殊原因不得放弃主场权利。
(5)上场人数:初中组队员上场人数为8人,高中组队员人数为11人,其中必须一名是守门员,任何1队不得少于5人。初中可换4人,高中可换5人,被替换下场的队员该场不可复入
(6)执行国际足联最新的《足球竞赛规则》,参照执行《2011-2012年度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联赛纪律规范》。
(7)比赛时间:高中组每场时间60分钟,上、下半场各30分钟,中间休息10分钟,初中组每场时间50分钟,上、下半场各25分钟,中间休息10分钟。
(8)比赛用球为5号足球,运动员统一使用皮足。
(二)篮球
1.参赛办法:各队报领队、教练员、助理教练员、后勤保障人员、队医各1人,运动员16人(其中主力10人,替补6人)。
2.比赛时间和地点:4月1日周六第一轮比赛开始,地点另行通知。
3.赛制规定和规则
(1)第一阶段,各组别分2个小组进行小组单循环比赛,以去年成绩蛇形分布进行分组,如该组别报名队伍不足8支(包含8支)分成1组,否则将分成2组。
(2)第二阶段,第一阶段比赛结束后,小组积分前4名队伍进行交叉淘汰赛,直至半决赛结束。
(3)第三阶段,冠亚军决赛采用三局二胜主客场制。相互胜负关系在前,小组积分在前、小组净胜分在前者拥有2个主场。
(4)冠亚军决赛比赛时,主场学校须组织好观众、啦啦操中场表演和网络视频直播工作。如没有主场可指定其他场地作为本队主场,主场学校没有特殊原因不得放弃主场权利。
(5)执行中国篮球协会审定最新《篮球规则》,执行国际篮联最新规则解释。
(6)比赛时间:高中组40分钟(分四节,每节10分钟);初中组32分钟。(分四节,每节8分钟)
(7)男子组比赛用球为7号蓝球,女子组比赛用球为6号篮球。
(8)比赛执行“十人制”,第一、二节五上五下,第三、四节不做阵容规定。
(三)排球
1.参赛办法:各队报领队、教练员、助理教练员、后勤保障人员、队医各1人,运动员12人(其中主力8人替补4人)。
2.比赛时间和地点:4月8日周六第一轮比赛开始,比赛地点另行通知。
3.赛制规定和规则
(1)第一阶段以分组循环方式进行,以上一年成绩按蛇形编排分成A组和B组;比赛为三局两胜制,各组取前四名进入第二阶段。
(2)第二阶段为带分循环方式进行,A组1、4名和B组2、3名为上半区,A组2、3名和B组1、4名为下半区,各半区进行带分循环赛决出分区名次,第二阶段比赛采用五局三胜制。
(3)第三阶段为总决赛,上下半区1--4名对应名次进行比赛,决出最终名次,总决赛1--4名的比赛采用三场两胜,每场比赛采用五局三胜制;总决赛5--8名的比赛采用单场五局三胜制。
(4)循环赛以胜场多者名次列前。
(5)胜场相同则以积分多者名次列前,三局两胜的比赛,比赛结果为2:0则胜队积3分负队积0分;比赛结果为2:1则胜队积2分负队积1分;五局三胜的比赛,比赛结果为3:0或3:1则胜队积3分负队积0分;比赛结果为3:2则胜队积2分负队积1分。
(6)积分相同则以C值高者名次列前(C值=总胜局数/总负局数)。
(7)C值相同则以Z值高者名次列前(Z值=总等分数/总失分数)。
(8)两队Z值相同则两队比赛之间的胜者名次列前;当三队或以上Z值相同则仅在该几支队伍中采用上述1、2、3、4方法决定名次。
(四)乒乓球
1.参赛事宜:各队报领队、教练员、助理教练员、后勤保障人员、队医各1人。各组限报队员6名(其中主力4人,替补2人,报到时确认主力队员名单)。
2.比赛时间和地点:5月12日至14日温州市第二实验中学
3.赛制规定和规则
(1)比赛第一阶段采用分组单循环赛,第二阶段采用单淘汰附加比赛。
(2)比赛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乒乓球竞赛规则。
(3)本次比赛采用红双喜三星40+白色乒乓球(大球)。
(4)各组别团体赛形式均采用五场三胜制(五场单打)。
(5)比赛顺序是:1、A—X,2、B—Y,3、C—Z,4、A—Y,5、B—X。每场比赛采用5局3胜制,每局比赛采用11分制。
(①在获得每2分之后,交换发球权;②双方比分都达到10分或实行轮换发球法,每人只轮发1分球;③在决胜局中,一方先得5分时,双方交换方位。)
(五)国际象棋
1.参赛事宜
比赛设高中组和初中组,每组3名棋手组成一个队:男2、女1,报名时按照棋手水平由高到低确定1至3台选手,第一台和第二台为男子台次,第三台为女子台次。每轮比赛,先手队的第一、三台先走,第二台后走。
2.比赛时间和地点
4月23日(周日)温州市第四中学
3.赛制规定和规则
(1)比赛执行中国国际象棋协会审定的 2016 年《国际象棋竞赛工作手册》中的规定。
(2)各组采用 7 轮瑞士制固定台次比赛,电脑编排。
(3)各队序号由编排软件自动排序。
(4)每轮比赛,先手队的第一、三台先走,第二台后走。
(5)比赛中若一个棋手 2 次走出不合乎规则的着法,则判其输棋。
(6)比赛时限:
① 每方 25 分钟,包干。
② 时限结束前,一方认为时间恐慌,但局面是胜势要提和,则应立即请示裁判,由裁判审定局势后裁决。
③按三次重复局面提和,或50回合规则提和,棋手必须提供相关记录。
4.录取方法
(1)按如下顺序区分名次:1.场分;2.局分;3.直胜(只有所有同分的队伍都互相碰过)4.胜局分;5.场分对手分。
(2)若还不能区分名次,将进行两盘5分钟超快棋赛(每方5分钟,每步棋加3秒)。如果依然未分高下,则进入突然死亡快棋赛(白方5分钟包干,黑方4分钟包干,)。白方必须获胜才能晋级,否则黑方晋级。
(3)团体高中、初中各取前8名。
5.注意事项:由于赛程紧张,请各校通知参赛学生准时到场,迟到15分钟作弃权论。
(六)定向运动
1.参赛事宜:以学校为单位组队参加,各单位可报领队1人,教练员1人。各组别男、女运动员限报报6人。(其中主力4人,替补2人,报到时确认主力队员名单。)
2.比赛时间和地点:4月22日周六,地点待定。
3.竞赛项目:短距离赛、百米赛
4.赛制规定和规则
(1)竞赛按中国学生定向协会审议通过的《中国学生徒步定向竞赛规则》。
(2)比赛地图执行IOF《ISSOM2007》。
(3)运动员出发方式由裁判组决定,出发顺序由计算机随机抽签决定。
(4)比赛是运动员必须穿着符合安全要求的运动服、鞋、佩带号码布,持专用指南针独立完成比赛。
(5)凡是报名参赛的运动员凭大会核发的号码布检录与参赛。
(6)指北针由参赛运动员自备,其他比赛器材由温州市定向运动协会提供。
(7)本次比赛使用标准的电子打卡计时系统。
(8)团体成绩按各参赛队每个项目每个组别前3名个人得分相加计团体总分。其方法是:按个人有效成绩,用时少名次列前的顺序计分,第一名0分,第二名2分,第三名3分,以此类推。未完成比赛或错打点、漏打点等视为成绩无效,以完成比赛有效成绩的最后一名分值加10分计取。最终以该队所有的积分之和计算,积分越少名次越靠前。如遇积分相等,以第一名多者名次列前,如再相等,以第二名多者名次列前,以此类推。
九、奖励办法
1.各校要按规定参加各项比赛。为突出学校特色,发挥学校体育传统的特点,创建校园体育文化品牌,各校至少要参加6个项目中的5个组别比赛。
2.各校要将每周六定为师生锻炼日,在校内宣传锻炼日相关内容,为师生提供锻炼场地和设施。设有比赛主场的学校,要做好观众组织、主场氛围营造、比赛直播等筹备工作,积极动员学生参与比赛的相关工作。工作到位并通过考核者加团体总分奖励分5分。
3.采用综合评分加奖励分的办法计算总分。足球、篮球、排球、乒乓球、国际象棋和定向运动比赛总分相加,评出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各若干名。
4.获得本次比赛各组别前8名的球队将授予奖杯或奖牌,全体队员授予金银铜牌及荣誉证书(初三为学生主力队员)。
5.本次联赛将评选温州市校园体育最给力校长,优秀运动员、教练员和裁判员等奖项,办法另定。
十、本规程未尽事宜,将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