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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教办考函〔2017〕1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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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7年初中毕业升学考试 英语听力口语考试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浙南产业集聚区文教体局,市局直属各中学、各相关单位(处室): 根据《温州市2017年初中毕业升学考试与高中招生实施意见》(温教基〔2017〕10号)精神,为做好2017年温州市初中毕业升学考试英语听力口语考试(以下简称“英语听力口语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内容要求 (一)考试对象:全市所有已报名参加初中毕业升学考试的学生。 (二)考试时间:2017年5月6-7日(一天半),每天分5个时段,每半天时段之间的间隔为5分钟,前四个时段分3个批次,最后一个时段分2个批次,共14个批次,每批次30分钟。每批次考生人数为25人,同一考场除尾数批次外,其它各批次考生人数应保持一致。具体时间安排表如下:
(三)考试题型:听力部分采用“听对话,选图片”“听长对话,选答案”和“听独白,完成信息记录表”三个题型;口语部分采用“篇章朗读”“根据情景/话题回答问题”和“说话”三个题型。 (四)试题分值:听力部分的三个题型各5小题,共15小题,每题1分,共15分;口语部分“篇章朗读”1.5分,“根据情景/话题回答问题”5小题,每题1.5分,“说话”6分,共15分;全卷满分30分。考试成绩计入初中毕业升学考试英语科总分。 考试的具体要求、内容等参见《温州市初中毕业升学英语听力口语毕业升学考试说明》(以下简称《考试说明》)。 二、组织领导 (一)英语听力口语考试工作在温州市教育局统一领导下,由市教育局基教处负责相关政策制定,统筹协调。各县(市、区)学校由所在县(市、区)教育局负责。 (二)市教育考试院负责制定考试方案、考试报名、考务培训、系统操作员考核、考试组织及阅卷、成绩发布等工作;市教育教学研究院负责制订《考试说明》、命题、教师培训等工作;市教育信息中心负责考试硬件设备配置检查等工作;市教育装备与勤工俭学管理中心负责考试设备的招投标与管理等工作。 (三)各县(市、区)教育局普教科(初中)、招生办(考试中心)、教研室、教育装备管理等部门负责本辖区的考试设施建设、经费保障、考务培训、考试和管理等工作。考试部门作为本次考试的牵头单位。 三、实施步骤 (一)加强教师培训工作。各有关部门和学校要持续重视英语教师培训工作,以适应英语听力口语考试的评价方法。市教育教学研究院要加强英语教学研究和指导,提高初中英语教师教学水平和命题能力,熟练掌握听力口语考试的操作方法。考点技术人员须由工作认真负责、业务水平较高的信息技术教师担任;监考人员须由工作认真负责的非英语教师担任。各县(市、区)教育局要做好考点技术人员的选拔及监考人员的选聘与培训工作。市教育信息中心要做好考点网管人员的培训工作。 英语听力口语考试实行系统操作员持证上岗制度,连续两年测试合格者给予连续三年免试资格(在考试系统不出现重大升级的前提下)。本次培训测试全市集中于3月7日在温州市第十二中学举行,全市未取得免试资格的考点系统操作员均需参加(非考点系统操作员不用参加)。各考点如无数量达标的合格系统操作员,不予批准设立考点。各县(市、区)招生办(考试中心)于2月28日前上报参加本次培训测试的人员名单。 (二)加强考点考场建设。各县(市、区)教育局根据考生人数确定考点、考场,考点原则上以2016年考点为基础,对不符合《英语听力口语考试考场计算机及网络配置要求》(见附件2)的考点,根据实际情况做相应调整。如有特殊情况需要新增考点,应严格按照“三核查、三保证”要求设立,(即“学校查、县级查、市级查,场地保证、人员保证、维护保证”),各县(市、区)教育局于3月8日前提出书面申请(见附件4),3月14日前完成检查验收。考点学校要根据《英语听力口语考试考场计算机及网络配置要求》和《英语听力口语考试考务实施细则》中的要求,加强学校网络和机房建设,各考点学校要配备备用监考机、10%的备用计算机、UPS电源、空调或电扇、带锁铁皮柜等设备,同时确保互联网络畅通,考试时可配备合适功率的发电机以备用。备考室须配备投影仪用来播放考前培训视频,考场内考试用计算机和备用机座位须按一隔一的方式设置并编号,个别学校若因条件限制无法确保一隔一设置考试座位,须确保两台考试机之间的距离大于80厘米。 (三)做好考前准备工作。各县(市、区)招生办(考试中心)根据今年中考报名人数,于3月13日前上报考点汇总表(见附件3)及试场编排数据;对新增考点的耳麦及时进行采购,对原有耳麦进行检查,有故障的及时进行更换。做好模拟考试与正式考试考前准备工作,确保考试顺利进行。 (四)组织模拟考试。全市统一的模拟考试时间安排在3月25-26日,模拟考试试卷由市教育教学研究院统一制作,考试组织按正式考试要求进行。各县(市、区)教育局要高度重视模拟考试,使考生熟悉考试系统,掌握考试技能,增强考试心理的稳定性,对考试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总结上报。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市教育局成立以分管局长为组长,相关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加强对英语听力口语考试工作的领导。名单如下: 组 长:戚德忠(市教育局副局长) 成 员:万小峰(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处长) 朱向军(市教育考试院院长) 胡 玫(市教育教学研究院院长) 黄岳明(市电化教育馆馆长 市教育信息中心主任) 陈建淼(市教育装备与勤工俭学管理中心主任) 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学校要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科室和部门的领导为成员的英语听力口语考试领导小组,组织指导考试工作。各县(市、区)教育局要加强初中学校英语听力口语考试日常练习工作的检查与指导,各初中学校要经常利用机房开展听力口语练习,使学生熟练掌握考试技能。 (二)宣传引导。通过媒体等途径,进一步加强英语听力口语考试改革宣传,争取社会理解和支持。各县(市、区)教育局要积极引导英语教师重视英语听力口语考试工作,加强对学生英语听力口语教学。 (三)经费保障。英语听力口语考试所需经费必须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协调财政部门做好专项经费预算,确保英语听力口语考试所需经费。各校要根据考场建设标准,预算所需经费,报主管部门审核,确保英语听力口语考试顺利进行。
温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7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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