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语委、教育局,浙南产业集聚区文教体局,市局直属中小学: 为进一步推动我市中小学、幼儿园深入开展“中华经典诵读”活动,大力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根据省语委、省教育厅文件精神,市语委、市教育局决定举办2017年“我们的节日” 教师、学生中华经典诗文诵读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 全市在岗的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全市中小学生。 二、比赛时间和地点 7月初举行,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比赛要求 (一)诵读内容以红色经典诗文和有关我国传统节日(春节、元宵节、清明节、端午节、七夕节、中秋节、重阳节等)的经典诗文为主,可以是中国古代、近代、现当代优秀文学作品,诗歌、散文体裁不限。不能是自创作品。 (二)教师比赛以个人朗诵或集体朗诵形式进行,节目时间不超过4分钟。学生比赛朗诵时间,个人节目不超过3分钟,集体节目不超过5分钟。参赛师生个人和集体项目不可兼报。 (三)朗诵环节可以根据诗词内容适当配以手势、音乐、舞蹈等艺术表现手法,增强朗诵作品的艺术感染力和舞台表现力。 四、比赛分组和奖项设置 教师比赛分教师个人组和教师集体组两个组别;学生比赛分小学个人组、小学集体组、中学(含初中、普通高中、职业高中)个人组和中学集体组四组,集体朗诵节目参演人数一般不超过15人(含伴舞)。 各组分设一、二、三等奖。学生比赛各组别获得一等奖节目的指导师将被授予优秀指导师。教师组获奖按幼儿园、小学、中学三个组别择优推荐3个节目参加省级比赛。 五、其他要求 请各县(市、区)语委、教育局,经开区文教体局按照比赛评分标准(附件1)认真选拔参赛节目,并按照分配名额(附件2)在6月20日前将参赛节目推荐表(附件3、4)报送市教育局基教处,并发电子稿。 市局直属学校参赛节目由市教育局直管处负责选拔推荐,汇总到基教处。 联系人:郑上忠,邮箱:wzzhshzh@163.com,电话:88656010。 附件:1.温州市中华经典诗文诵读比赛评分标准 2.温州市中华经典诗文诵读比赛名额分配表 3.温州市教师中华经典诗文诵读比赛节目推荐表 4.温州市学生中华经典诗文诵读比赛节目推荐表 温州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温州市教育局 2017年4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