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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17年“我们的节日”教师、学生中华经典诗文诵读比赛的通知
时间:2017-05-04 00:00:00 来源:瑞星(温州) 字号:[ ]

 

各县(市、区)语委、教育局,浙南产业集聚区文教体局,市局直属中小学:

为进一步推动我市中小学、幼儿园深入开展“中华经典诵读”活动,大力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根据省语委、省教育厅文件精神,市语委、市教育局决定举办2017我们的节日教师、学生中华经典诗文诵读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

全市在岗的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全市中小学生。

二、比赛时间和地点

7月初举行,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比赛要求

(一)诵读内容以红色经典诗文和有关我国传统节日(春节、元宵节、清明节、端午节、七夕节、中秋节、重阳节等)的经典诗文为主,可以是中国古代、近代、现当代优秀文学作品,诗歌、散文体裁不限。不能是自创作品。

(二)教师比赛以个人朗诵或集体朗诵形式进行,节目时间不超过4分钟。学生比赛朗诵时间,个人节目不超过3分钟,集体节目不超过5分钟。参赛师生个人和集体项目不可兼报。

(三)朗诵环节可以根据诗词内容适当配以手势、音乐、舞蹈等艺术表现手法,增强朗诵作品的艺术感染力和舞台表现力。

四、比赛分组和奖项设置

教师比赛分教师个人组和教师集体组两个组别学生比赛分小学个人组、小学集体组、中学(含初中、普通高中、职业高中)个人组和中学集体组四组,集体朗诵节目参演人数一般不超过15(含伴舞)

各组分设一、二、三等奖。学生比赛各组别获得一等奖节目的指导师将被授予优秀指导师。教师组获奖按幼儿园、小学、中学三个组别择优推荐3个节目参加省级比赛。

五、其他要求

请各县(市、区)语委、教育局,经开区文教体局按照比赛评分标准(附件1)认真选拔参赛节目,并按照分配名额(附件2)在620日前将参赛节目推荐表(附件34)报送市教育局基教处,并发电子稿。

市局直属学校参赛节目由市教育局直管处负责选拔推荐,汇总到基教处。

联系人:郑上忠,邮箱:wzzhshzh@163.com,电话:88656010

附件1.温州市中华经典诗文诵读比赛评分标准

2.温州市中华经典诗文诵读比赛名额分配表

3.温州市教师中华经典诗文诵读比赛节目推荐表

4.温州市学生中华经典诗文诵读比赛节目推荐表

温州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温州市教育局     

2017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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