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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2018年4月学考选考报名公告
发布日期: 2018-01-22 10:06 来源:温州市教育局 字号:[ ]

根据《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18年4月学考选考报名工作的通知》,为做好2018年4月浙江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以下简称“学考”)和普通高校招生选考科目考试(以下简称“选考”)各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对象、报名时间、报考科目、考试时间、报考费用等信息均以省发文件《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18年4月学考选考报名工作的通知》为准。

二、社会考生需根据自己户籍所在县(市、区)选择现场确认点,其中鹿城区的社会考生请选择“温州市教育考试院”作为现场确认点。

三、申请提供考试便利的残疾考生,在报名信息输入时还需录入相应信息提出申请,具体办法按《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浙江省残疾人联合会办公室关于转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暂行)>的通知》(浙教办考〔2015〕84号)执行。

四、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完善学考选考工作的通知》(浙教考〔2017〕116号)规定,2016级高中学生在此次报名时可重新选择学考和选考科目。具体办法如下:

1.不限门数。可以将1门或多门已参加学考的科目调整为选考科目,也可以将1门或多门已参加选考的科目调整为学考科目。

2.每门科目最多2次机会不变。

3.办理程序:考生根据自身情况在网上报名时重新选择学考和选考科目,在报名系统上填写《2016级考生学考选考科目调整确认表》,到所选择的现场确认点进行签字确认。

五、已按规定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持身份证到所选择的现场确认点核对网上报名信息、采集指纹,办理报考相关确认手续其中鹿城区的社会考生报名点确认地址:温州市市府路490号教育局办事大厅,工作时间:8:30-11:30,14:00-17:00。

六、鹿城区考生的缴费方式采用浙江政务服务网的公共支付平台,直接缴入财政专户,方法如下:

在规定时间段内打开支付宝→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公共支付平台→输入学生身份证号→查询缴款单→核对缴款人姓名、科目数量、金额→按提示完成缴费。

七、外省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参加“学考选考”后,如在我省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录取,须符合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教育厅等4部门〈关于做好外省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我省参加升学考试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浙政办发〔2012〕160号)规定的条件。

市教育考试院咨询电话:88638063、88638072

 

温州市教育考试院

2018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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