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教研高函〔2018〕9号 关于开展2018年温州市高中学生历史 小论文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教研部门,市局直属各高中: 为了进一步推进普通高中深化课程改革,促进高中历史课堂教学变革,提升学生对历史与现实问题的关注,进一步培养学生历史叙事能力,涵养学生历史学科核心素养,经研究,决定举行2018年温州市高中学生历史小论文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 全市在校高中学生(个人或2-4人小组合作申报)。 二、选题方向 小论文应具有一定的价值与意义,同时又能切合高中学生的实际,反映一定的逻辑思辨能力和创新探究精神。 能运用历史知识以及历史思维对某一历史或现实问题、现象等进行分析探究,观点明确,逻辑清晰,叙事合理。 三、论文格式 小论文一般包括封面、摘要、正文、参考文献。 1.封面:见附件1。 2.摘要:字数一般不超过200字,字体为小四号楷体。 3.正文:字数控制在3000字以内。用A4纸打印,字体为小四号宋体,行距为22磅,页边距2厘米。 4.参考文献:格式规范。 四、评审原则 1.真实性:必须由我市高中学生本人亲自完成,杜绝剽窃。 2.逻辑性:问题分析透彻,论证过程严密,结论经得起推敲。 3. 合理性:叙事合理,研究结果对社会生活有意义。 五、评选流程 1.报送:各县(市、区)教研部门和市局直属高中于4月15日前将小论文和参评目录表(目录表顺序与文件中小论文的显示顺序务必一致)电子稿发到43456088@qq.com。逾期不再接收申报,不接受个人申报。 2.评审:聘请相关专家组成评审组对小论文进行初评和复评。 3.奖励:评出一、二、三等奖各若干名,将发给相应的获奖证书。 六、参评名额 瑞安、乐清、苍南各30篇,永嘉、平阳各20篇,瓯海、龙湾各15篇,文成、泰顺、经开各10篇,洞头及市局直属各高中各5篇。 附件: 1. 温州市高中学生历史小论文封面 2. 温州市高中学生历史小论文评选汇总表 温州市教育教学研究院 2018年1月8日 附件1-2.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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