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辅助
 
教科研公文
您的位置:
> 教科研公文 > 院函
院函
关于举行2018年温州市小学生科学部落格(网络科学观察日志)评比活动的通知
来自:市教育局 发布时间: 2018-06-22 16:07:33

 

温教研小函〔2018225

 

 

关于举行2018年温州市小学生科学部落格(网络科学观察日志)评比活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教研部门,市局直属各小学,各有关基地校:

为鼓励广大小学生利用暑假时间积极探索科学,通过网络平台展示、分享、交流研究成果,过一个充实而有意义的暑假,根据市教研院计划安排,决定举办2018年市小学生科学部落格评比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

全市在校小学生,每位学生限报一篇。

二、活动主题

探索精彩生命世界。

三、评选内容

2018年暑假时间,在科学种植、饲养、观察、实验等实践活动中产生的日志,包括文字、照片、图表、数据等。发布方式可以是个人博客、个人空间等网络形式。

四、评选要求

1.内容真实。选择适合观察探索,且有一定研究意义的主题。内容必须是学生本人在科学观察探索中发现的,必须是学生通过观察、考察、实验等研究手段亲自获得的,不能凭空捏造、猜测或成人包办代替,要展示真实的探究过程,内容原创,杜绝抄袭。

2.记录详实。通过文字、图片、音频、视频、动画等充分呈现自己的观察发现,分享丰富的观察信息,媒体运用合适,文本表达准确,呈现清楚,方便阅读。

3.深度观察。提倡持续观察、长时观察和深度观察,不能单靠一二个现象就急于下结论。

4.互动积极。日志须具公开性,要有一定的访问量,一定数量的评论与回复,体现与同学、同伴及其他访问者之间的互动、分享和交流。评比活动结束后,不得加密限制,要继续公开日志访问,成为他人参与科学学习交流的资源。

5. 项目首创。选题首创,或在研究方法上有创新。

6.有新发现。在观察实践的过程中能有自己新的发现,或能产生新的独特见解。

7.网络安全。日志页面设计合理,富有美感。参评网页要做好日常维护工作,申报地址链接正确,保证受访内容无病毒。

五、评选办法

1.各县(市、区)教研室组织初评后推荐参加市级评选,市教研院组织评委会,评出市一、二、三等奖各若干名。获奖成绩作为下一届市小科学家评选依据之一。

2.各县(市、区)按下列规定选送参加市级联评:

瑞安、乐清、永嘉、平阳、苍南各12篇,鹿城、瓯海、龙湾各10篇,洞头、文成、泰顺、经开区各7篇。要关注均衡,各县推荐名单中同一所学校不得多于3篇。

小科学家基地校各2篇。不占本县名额,并依据2018年市小科学家获奖人数增加相应参赛名额(不包括提名奖),由县(市、区)教研部门统一上报。

市局直属小学每校推荐8篇,参加市直联评后,择优选送市级评比。

3.请各县(市、区)教研部门于930日前将评比汇总表送(寄)温州市教育教学研究院施昌魏老师处,并将电子稿发至157956489@qq.com,逾期不予评选。

 

附件:2018温州市小学生科学部落格评比参评作品汇总表

 

 

                  温州市教育教学研究院

                        2018622

 

 附件:2018年温州市小学生科学部落格评比参评作品汇总表.doc

网站地图 -- 返回首页
主办单位:温州市教育局 技术支持:温州瑞星科技 备案号:浙ICP备05087129号-2  网站标识码:3303000059
建议使用 1024*768 分辨率浏览本站 联系方式:88636388 址址:温州市市府路490号
温州市教育考试院 电话:88638063 温州市教育教学研究院 电话:85812131 温州市教师教育院 电话:88135682
温州市教育评估院 电话:88630019 温州市学前教育指导中心 电话:88630027 温州市教育技术中心 电话:88615967
温州市教育基建中心 电话:88639303

浙公网安备 330302020008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