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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19年6月学业水平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和温州市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关于温州市区普高办学体制调整后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工作实施办法》,现将报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对象、报名时间、报考科目、考试时间、报考费用等信息均以省发文件《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19年6月学业水平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为准。
二、网上报名时社会考生需根据自己户籍所在地选择现场确认点,其中温州市区的社会考生根据自己的户籍所在地分别选择“温州市教育考试院(鹿城户籍)/(龙湾户籍)/(瓯海户籍)/(洞头户籍)”作为现场确认点。
三、已按规定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2019年5月9日-11日)内持身份证到所选择的现场确认点进行现场确认,办理报名资格审查、缴费、摄像、采集指纹和信息复核、确认等手续。未现场确认网报信息的考生不能参加考试。其中温州市区(含鹿城户籍、龙湾户籍、瓯海户籍)的社会考生确认地址:温州市市府路490号教育局办事大厅;温州市区(洞头户籍)的社会考生确认地址:洞头区北岙街道繁荣街昌盛南路(洞头区第一中学)。现场确认工作时间:9:00-11:30,14:30-17:00。
四、残疾考生在学业水平考试报名时申请提供考试便利的认定标准按《教育部 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号)执行。
五、外省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参加学业水平考试后,如在我省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录取,须符合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教育厅等4部门〈关于做好外省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我省参加升学考试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浙政办发〔2012〕160号)规定的条件。
市教育考试院咨询电话:88638063、88638086
温州市教育考试院
2019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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