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怀版
退出关怀版
关怀版
网站首页 教育机构 教育动态 政务公开 政策法规 网上办事
当前位置:首页 > 学生工作
【技术方案】校园快递如何安全管理指导方案
时间:2020-03-03 15:17:16 来源: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处 字号:[ ]

来源:教育部学校规划建设发展中心


加强对在校师生收寄快递件进行合理引导和安排

▋ 倡导师生疫情期间减少物品采购,鼓励和引导师生在校内超市采购学习生活必需品。学校要做好校内超市相关物品和食品的供应。

▋ 倡导师生在疫情期间尽量减少收寄快递数量,特别是减少对外邮寄快递数量。

▋ 师生取件需全程佩戴防护口罩,有条件的可佩戴一次性手套。引导师生“立取立走”,避免在集中收发场所拆封快递件,减少人员聚集和拥堵。

校内无快递集中管理站点或是站点处于关闭状态的,可参照以下要点进行快递业务

▋ 学校应在校门外,安排适当地点用于接送快递件,设立相关标识引导师生到该地点收寄快递件。

▋ 快递件临时存放地点保持卫生整洁,应定期进行消毒处理。

▋ 具备条件的,可引导或帮助快递人员进行分类放置,有效缩短收寄快递件时间。

▋ 严禁校外快递人员进入校内接送快递件。

校内设立快递集中管理站点并仍保持运行的,学校可参照以下要点指导站点开展相关工作

在有效引导广大师生减少物品采购以及通过校内超市采购学习生活必需品的基础上,建议关闭校内快递集中管理站点。确有必要保持运行的,应将该区域作为校内防疫的重点部位。

快递工作人员疫病防范管理

▋加强对校园快递工作人员有关传染病知识的培训,提高其对此次疫情的认识,提高防控的自觉性。

▋对校园快递所有工作人员严格落实晨检制度和健康申报制度,做好检测记录。如员工出现发热(腋下体温≥37.3℃)、咳嗽、气促等急性呼吸道感染症状,应立即停止工作,及时到当地指定医疗机构进行排查、诊治,并跟踪与其接触人员的健康状况。

▋所有快递工作人员在岗期间,需严格佩戴防护口罩和手套,注意保持包裹的清洁。

▋适当调配工作人员数量,降低人员密集度,减小人与人直接接触的频率。

站点及快递件的消毒管理

▋快递件到达站点后,应采用消毒液消毒(有条件的可使用紫外线消毒)。

▋收寄件场所为室内空间的,每日应进行通风至少2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不能开窗通风或通风不良区域,使用电风扇、排风扇等机械通风方式进行。疫情期间,不建议使用中央空调通风换气。此外,还要对站点区域包括各种快递车辆、各类物体表面、办公用品、清洁用品、垃圾存放设施设备等进行不留死角的消毒和保洁。

消毒方法

• 酒精:酒精能使细菌的蛋白质变性凝固。可使用75%酒精对手部、台面、设施设备和手机消毒;

• 84消毒水:可按照1:24比例兑水,有效的氯含量大约为500mg/L。消毒时间大概30分钟,消毒方式可以利用擦拭、喷洒或者拖洗的方式;

• 漂白粉:漂白粉能使细菌的酶失去活性导致死亡,是非常有效的消毒杀菌法。在桌椅、地面、墙面等使用 1-3%漂白水(漂白粉加清水),用抹布擦拭即可达到消毒目的;

• 紫外线灯:使用 30 分钟即达到消毒杀菌效果,适用于对空气、水和工作服消毒杀菌,使用时应避开直接照射人体;

• 空气清洁:保持室内空气清洁,常通风换气可带走病毒, 降低其在室内的含量,降低感染几率。

站点执行监管

学校可通过现场抽查或随机查看监控视频的方式,加大对校园快递业务的监管力度,重点对工作人员健康情况、收寄快递组织情况、环境消毒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返回顶部】【打印本稿】【关闭本页】
网站地图 -- 返回首页

主办单位:温州市教育局 技术支持:捷点科技 备案号:浙ICP备05087129号-2  网站标识码:3303000059

建议使用 1024*768 分辨率浏览本站 联系方式:88636388 地址:温州市市府路490号

温州市教育考试院 电话:88638063 温州市教育教学研究院 电话:85812131 温州市教师教育院 电话:88135682

温州市教育评估院 电话:88630019 温州市学前教育指导中心 电话:88630027 温州市教育技术中心 电话:88615967

温州市教育基建中心 电话:88639303

浙公网安备 33030202000816号

该链接属站外链接,将无法使用辅助浏览工具! 是否继续访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