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15005/2021-00348 | ||
组配分类 | 其他文件 | 发布机构 | 温州市教育局 |
成文日期 | 2021-10-22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温教基〔2021〕140号 | 有效性 | 有效 |
各县(市、区)教育局(社会事业局)、瓯江口产业集聚区社会事务局、浙南产业集聚区文教体局、市直属义务教育学校:
现将《温州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减负提质”作业管理指南》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学科作业设计与实施要求另行印发。
温州市教育局
2021年10月22日
温州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减负提质”作业管理指南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义务教育学校作业管理的通知》和省市“双减”工作有关要求,进一步规范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坚决扭转部分学校作业数量过多、质量不高、功能异化等突出问题,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特制定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减负提质”作业管理指南。
一、作业导向
第一条 作业是学校教育教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生开展自主学习活动的重要载体。作业设计须基于课程标准和教科书、体现课程功能,能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和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指向学生发展核心素养,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第二条 作业是承载学习内容、体现学习方式、实施过程性评价的学习任务,要注重作业与教学的配合,把握预习、课堂、周末、单元等不同学习时间(环节)的作业功能与特点,设计适宜的作业来促进学生的思考、理解和探究,切实减少简单记忆、机械操练、重复无效的练习。
二、作业来源
第三条 教材中的习题、配套作业本是学科作业的主要来源,严格落实“一科一辅”的政策要求,研究并使用好按规定选用的各学科作业教辅,不得选用目录之外的作业教辅,结合校情和学情精选、选编或改编优秀作业,设计体现素质教育导向的素养作业。严禁不加选择地以翻印成套试卷或练习册代替作业,不得将教辅材料中的内容不加选择地作为作业使用。
三、作业总量
第四条 要严格控制每天的书面作业时间,小学一、二年级不布置家庭书面作业,可在校内适当安排巩固练习;小学三至六年级书面作业平均完成时间不超过60分钟,初中书面作业平均完成时间不超过90分钟。当天无课的学科不得布置书面作业。期末复习严禁布置大量的试卷练习。
第五条 鼓励小学每周三为无书面家庭作业日,每月一个周末不布置书面作业。节假日学生每天的书面作业量不得高于平时作业量。不得布置超越课程标准、教学进度的作业,坚决克服机械、无效作业,杜绝重复性、惩罚性、随意性作业。
四、作业设计
第六条 教师是作业设计的主体,要提高自主设计作业能力。强化基于学生立场和学习过程的整体来设计作业,引导学生向自主、合作、探究的学习方式转变。作业要符合年龄特点和学习规律,加强与学生经验、现实生活、社会实践之间的联系,注重真实情境的创设,注重思维发展,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
第七条 要根据教学目标、学习内容等多因素来进行作业设计。教师应成为作业质量管理的第一负责人,在亲身解答、分析比较后,可以从一些现成的辅导资料中选编或改编优秀的作业题目。
第八条 要根据学生已有学习经验,设计知识、方法、程序等多种类型的学习支架,指导学生自主完成作业内容,既掌握和运用相关知识和方法,又能将这些知识或方法内化为自己的学习素养。
第九条 要针对不同学习水平的学生进行分层布置,设计可供不同类型学生选择的弹性作业和个性化作业,让学生根据自己的背景知识、兴趣爱好等选择自己喜欢的作业,让不同层次学生在适合自己的作业中获得成功体验,激发学生学习探究的欲望。
第十条 要优化作业结构,合理布置不同类型作业,强化实践性作业,探索跨学科作业,增加学生社会实践、读书、体育、美育、劳动教育的作业设计, 探索项目学习作业,形成以校为本的高质量的五育并举作业体系。
五、作业实施
第十一条 指导学生高质量完成好基础性作业,注重做中学,参与学科探究活动,学会迁移运用。确保小学生在校内基本完成书面作业,初中生在校内完成大部分书面作业。课间不做作业。
第十二条 教师要对布置的作业及时地全批全改,采取集体讲评、个别讲解等方式有针对性地及时反馈,特别要强化对学习有困难学生的辅导帮扶。改变“有批改无分析”现象,发挥作业的形成性评价功能,将作业情况作为下一次备课和教学的重要依据。严禁要求家长检查、批改作业。
六、作业管理
第十三条 学校建立“一校一案”作业管理机制,形成并实施作业学科组、年级组统筹制度和每天作业公示制度等有效作业管理制度,定期对教师布置的作业进行抽查督导,将作业管理水平和效果纳入对教研组、教师的考核评价。
第十四条 学校要将作业设计与运用、批改与反馈作为校本教研重点,定期组织开展优秀作业评选与展示交流活动。开展学期作业调查、分析和改进,形成作业分析报告。借助问卷、访谈等方法,定期了解学生完成作业所需的时间、总量、质量等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加强家校协作,帮助学生养成自主作业的良好习惯。
第十五条 教研机构要将作业设计纳入教研体系,加强对学校作业设计与实施的研究与指导,开展作业设计培训与研讨,推广作业改革典型经验,不断提升教师作业设计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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