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教研综函〔2021〕490号 各县(市、区)教育局教研部门,市局直属各高中学校: 为了进一步加强温州市高中音乐教师专业素养,融汇先进音乐教育理念,切实提高音乐课堂教学效率,经研究,决定举行2021年温州市高中音乐课堂教学评审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聚焦音乐素养构建生本课堂 二、活动时间 12月22~24日,活动为期三天。各县(市、区)音乐教研员和参赛教师于22日下午14:00点前到承办学校报到(科技楼三楼中型会议室)。14:00点举行参赛教师抽签工作,14:30召开评委会。观摩教师于23日上午8:00之前报到,8:20开始上课。 三、活动地点 1.活动地点:苍南中学(苍南县灵溪镇仁英路877~939号) 2.住宿地点:苍南国际大酒店 四、活动说明 参赛要求:各县(市、区)择优推送1名(市直4名)。参赛教师必须是在职普通高中音乐教师,未参加过浙江省高中音乐课堂教学(优质课)评审活动,教龄两周年及以上者(2019年9月1日之前参加工作)。 选手推荐:请各教研员于12月10日之前将参赛教师报名表与观摩教师名单(见附件)发送至邮箱:447974911@qq.com,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教学内容:以2019年人音版普通高中音乐新教材为主,从六大必修模块中自选某单元或某章节内容,组织第一课时的教学,教学时间40分钟。教材拓展内容不得作为本节课教学的主体内容,教学设计需原创,不得抄袭,课型不限,现场教学限于高一、高二年段。 奖项设置:设一、二等奖若干名。 五、观摩人员 全市音乐教研员、高中音乐骨干教师代表。具体名额分配如下(含教研员与参赛教师): 市直 | 鹿城 | 瓯海 | 龙湾 | 经开 | 洞头 | 瑞安 | 乐清 | 苍南 | 平阳 | 永嘉 | 文成 | 泰顺 | 龙 港 | 40 | 1 | 1 | 1 | 1 | 1 | 8 | 8 | 14 | 8 | 8 | 3 | 3 | 3 |
六、其他事项 1.上课所需教具自备,如有特殊要求,请与承办学校陈瑶老师联系,电话:159****8866。 2.本次活动由苍南县教师发展中心协办、苍南中学承办。参加人员差旅费回原单位报销。
附件: 1.2021年温州市高中音乐课堂教学评审活动参赛教师申报表 2.2021年温州市高中音乐课堂教学评审活动观摩教师报名表 温州市教育教学研究院 2021年12月6日 1-2.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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