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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行2021年温州市高中音乐课堂教学评审活动的通知
来自:温州市教育局 发布时间: 2021-12-07 08:38:52

温教研综函〔2021〕490号

各县(市、区)教育局教研部门,市局直属各高中学校:

为了进一步加强温州市高中音乐教师专业素养,融汇先进音乐教育理念,切实提高音乐课堂教学效率,经研究,决定举2021年温州市高中音乐课堂教学评审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聚焦音乐素养构建生本课堂

二、活动时间

12月22~24日,活动为期三天。各县(市、区)音乐教研员和参赛教师于22日下午14:00点前到承办学校报到(科技楼三楼中型会议室)。14:00点举行参赛教师抽签工作,14:30召开评委会。观摩教师于23日上午8:00之前报到,8:20开始上课。

三、活动地点

1.活动地点:苍南中学(苍南县灵溪镇仁英路877~939号)

2.住宿地点:苍南国际大酒店

四、活动说明

参赛要求:各县(市、区)择优推送1名(市直4名)。参赛教师必须是在职普通高中音乐教师,未参加过浙江省高中音乐课堂教学(优质课)评审活动,教龄两周年及以上者(2019年9月1日之前参加工作)。

选手推荐:请各教研员于12月10日之前将参赛教师报名表与观摩教师名单(见附件)发送至邮箱:447974911@qq.com,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教学内容:以2019年人音版普通高中音乐新教材为主,从六大必修模块中自选某单元或某章节内容,组织第一课时的教学,教学时间40分钟。教材拓展内容不得作为本节课教学的主体内容,教学设计需原创,不得抄袭,课型不限,现场教学限于高一、高二年段。

奖项设置:设一、二等奖若干名。

五、观摩人员

全市音乐教研员、高中音乐骨干教师代表。具体名额分配如下(含教研员与参赛教师):

市直

鹿城

瓯海

龙湾

经开

洞头

瑞安

乐清

苍南

平阳

永嘉

文成

泰顺

40

1

1

1

1

1

8

8

14

8

8

3

3

3

六、其他事项

1.上课所需教具自备,如有特殊要求,请与承办学校陈瑶老师联系,电话:159****8866。

2.本次活动由苍南县教师发展中心协办、苍南中学承办。参加人员差旅费回原单位报销。


附件:

1.2021年温州市高中音乐课堂教学评审活动参赛教师申报表

2.2021年温州市高中音乐课堂教学评审活动观摩教师报名表

温州市教育教学研究院

2021年12月6日

1-2.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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