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城区、瓯海区、龙湾区、洞头区教育局,市局直属相关学校: 为进一步做好健康浙江考核工作,推进我市中小学专任教师心理健康教育C证持证率,根据温州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下达2021年市教育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单位)培训项目的通知》要求,经研究,决定举办2021年温州市市区学校浙江省心理健康教育教师上岗(C证)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鹿城区、瓯海区、龙湾区、洞头区和市局直属学校2020-2021年入职,且尚未取得心理健康教育C证的公办中小学专任教师。其中市直属学校30名,鹿城区40名,瓯海区和龙湾区各10名,洞头区5名。 二、培训时间和地点 定于12月16日(周四)至19日(周日)在温州市南浦实验中学惠民路分校(温州市鹿城区惠民路)举办。参训人员于16日(周四)上午8:50前报到,9:00开始培训。 三、培训内容 根据浙江省心理健康教育教师上岗证培训要求开设中小学生常见的心理问题及辅导策略、心理辅导活动课的设计与实施、师生良好关系的建立等课程。 四、其他事项 1.各区教育局和直属学校要做好参训人员推荐工作,并于12月13日(周一)前按照分配名额将推荐汇总表(附件)发送到报市教育局体卫艺处;市局直属学校参加培训人员由市教育局体卫艺处负责推荐。 2.参训人员需提交申领温州防疫码,自觉落实疫情防控措施。近期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不得参训。 3.培训费由市教育局统一拨付,参训人员往返差旅费回所在单位报销。 联系人:市教育局体卫艺处郑上忠,电话:88656010,邮箱:609213960@qq.com。市教师教育院吴郁葱,电话138****2516。 附件:市区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教师上岗(C证)培训班名单汇总表 温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21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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