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温州市教育局委员会关于印发2021年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组织领导
及责任分工的通知
市局直属各学校(单位):
《温州市教育局2021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组织领导及责任分工》已经局党委会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温州市教育局委员会
2021年3月29日
温州市教育局2021年党风廉政建设和
反腐败斗争工作组织领导及责任分工
郑焕东:对市教育局机关及直属学校(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负总责;对市教育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负总责。
伍 挺:对分管的人事、外事、教师教育、教育工会和人事处(对外合作与交流处、人才工作处)、市教师教育院、市教育工会等部门及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并负责以下专项工作:
(一)加强教育行风建设,做好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的查纠工作。
(二)落实人事管理制度,加强教师队伍日常管理和教师培训管理。
(三)加强公费出国(境)访问、考察和培训管理,制止用公款或接受私人企业出资安排的出国(境)旅游活动。
(四)推进校务公开工作。
白炳兴:对分管的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处、机关党委、高等教育处、局团委等部门及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并负责以下专项工作:
(一)协助局主要领导抓好单位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日常工作的落实。
(二)落实干部管理制度,加强干部日常管理和外出学习考察的管理。
(三)加强对局管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和加强相关人员因私出国(境)证照管理。
王剑波:对分管的普通高中教育、义务教育、学前教育、特殊教育、语言文字、市局直属学校招生工作、教育教学研究、教育评估和基础教育处、直属学校管理处、市教育教学研究院、市教育评估院、市学前教育指导中心等部门及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并负责以下专项工作:
(一)防范直属学校招生工作中出现的廉政风险。
(二)严格规范 2021 年秋季普通高中教材选用工作。
李志坚:督促局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斗争工作,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负监督责任;并负责以下专项工作:
(一)督促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做好温州市教育系统2021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要点的监督落实。
(二)做好纪检监察业务来信来访办理工作;开展纪律审查和查办领导干部违法违纪案件工作。
朱景高:对分管的职业教育、成人教育、民办教育、教育考试、高校招生、教育设备、教学仪器、勤工俭学、教育信息技术和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民办教育处、市教育考试院、市教育技术中心(市电化教育馆)等部门及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并负责以下专项工作:
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规范直属学校(单位)采购行为。
张维凯:对分管的机关后勤、教育宣传、计划财务、学校安全稳定和办公室、计划财务处、校园安全处、市人民教育基金会等部门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并负责以下专项工作:
(一)落实公务接待管理制度,加强直属学校公车的日常管理,制止用公款进行高消费娱乐和健身活动等。
(二)推进政务公开工作。
(三)严格执行财经制度和预算外资金“收支两条线”管理工作,落实措施,加强财务管理。
(四)规范教育收费工作,做好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的查纠工作。
(五)规范对人民教育基金会管理,严格按章程办事。
倪 彤:对分管的体育、卫生健康、艺术教育,教育督导以及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处、督导处等部门及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
郑为民:对分管的教育行政执法、诉讼,教育基本建设和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秘书处、法规处(行政审批处)、市教育基建中心等部门及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并负责以下专项工作:
(一)加强民办学校审批事项全流程管理,做到依法依规审批。
(二)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监管,规范项目资金拨付行为。
分管领导如有工作变动和分工调整,责任分工作相应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