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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行2023年温州市初中生“环境地图”评审活动的通知
来自:温州市教育局 发布时间: 2022-12-21 16:15:39

温教研初函〔2022〕540号

各县(市、区)教育局教研部门,市局直属各有关学校:

为贯彻落实《温州市项目化学习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加强初中历史与社会学科实践,丰富“双减”背景下的作业形式,根据市教研院工作计划,决定举行2023年温州市初中生“环境地图”评审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

全市在校初中学生,可独立或合作完成,每幅作品作者不超过4人,每幅作品只能有1位指导教师。

二、环境地图的基本要素

1.每幅环境地图都是独一无二的,充满了地理环境的风韵风情,标注出包括自然胜景、动植物分布、基础建设、文化景观、生态资源、环境资讯、交通步道甚至污染情况等各种地区信息,共同组成一幅反映社区人文生态景观的综合图谱。

2.完整的环境地图应该包括:地图标题、指北针、图标示例、景点说明等。

环境地图的构成要素包括:

(1)地理底图。环境地图的载体,是环境地图所表示的主体内容。

(2)辅助图片。照片、图片、绘图等来补充说明难以在地图上表达的内容。

(3)环境数据信息。包括各种调查数据、统计图表等。

3.以身边的环境为创作主题,包括自然环境、社会环境、个人环境。选题必须是基于本人对区域环境的亲身观察、调查、思考、归纳总结的成果;呈现观察和调查过程:方法、数据、清晰简洁的调查结果;数据真实可靠,调查分析和评价客观合理,逻辑严密。

三、参赛作品的格式要求

1.参赛作品可以手绘,也可以计算机制图。手绘地图不得临摹和复制;计算机制图除提交作品外,还需要提供相应的数据。

2.参赛作品的地图部分应占整个版面的一半以上,地图三要素齐全。参赛作品中若含有中国地图,必须符合国家的绘制标准和要求。

3.作品最少尺寸不得少于A3大小。布局合理,设计美观,视角独特,表现手法新颖。

4.每幅作品在正面标注作品名称,在反面署名“序列号+学校全称+作品名称+参与学生”;作品照片用“序列号+学校全称+作品名称”署名;每幅作品均要提供《作品简要说明表》(见附件1)。序列号由“县(市、区)名称+顺序号”组成;市局直属初中与温州市项目化学习区域整体改革初中试点校为“学校全称+顺序号”。

四、报送要求

1.各县(市、区)推荐篇数(不含温州市项目化学习区域整体改革初中试点校)见下表,市局直属初中与温州市项目化学习区域整体改革初中试点校可推荐2-6幅。

区县

鹿城

瓯海

龙湾

洞头

瑞安

乐清

永嘉

平阳

苍南

泰顺

文成

龙港

篇数

20

15

15

6

20

20

20

20

20

10

10

10

2.参赛作品纸质稿、作品说明书请于2023年5月2日前邮寄到温州市教育教学研究院904室,联系人:夏陈伟;同时发送参赛作品照片(保证图像清晰、图幅不变形,建议用手机APP扫描)、作品说明书(附件2)与汇总表电子稿到指定邮箱754204340@qq.com。

3.评审结束后,将组织优秀作品线上展示活动;推荐优秀作品参加第二十届中国青少年环境地图评比展示活动。

附件:(从温州教科研网上下载)

1.2023年温州市初中生“环境地图”参赛作品汇总表

2.2023年温州市初中生“环境地图”作品说明书

3.第十九届中国青少年环境地图展示优秀作品的特点

温州市教育教学研究院

2022年12月21日

附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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