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教育基建中心章程》已经温州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核准,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章程管理暂行办法》(浙编办发〔2020〕26号)文件精神,现将《温州市教育基建中心章程》进行公示,公示期从2022年2月18日起至2022年3月4日止。公示期间若有异议,可以通过电话等形式提出意见和建议。
公示联系电话:0577-88639303
附件:温州市教育基建中心章程.pdf
温州市教育基建中心
2022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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