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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第六届温州市微课程(微视频)大赛的通知
时间:2022-03-23 11:22:04 来源:温州市教育局 字号:[ ]

温教技中心函〔2022〕7号

各县(市、区)教育技术(信息)中心、教育装备中心(站)、勤工俭学办公室,龙港市社会事业局、浙南产业集聚区文教体局相关部门,市局直属各学校:

为促进信息技术与课堂教学深入融合,探索信息化环境下有效教学途径,提升教师信息素养,经研究,决定举办第六届温州市微课程(微视频)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

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单位)教师、教研员、师训员、教育技术工作者。

二、作品要求

(一)基础教育(含中职公共基础课程)

指按照各学科课程标准的要求,建设与主要教材版本配套的学科学习中的重难点知识,以微视频为主要形式、具有相对完整知识结构开发的微型课程资源。课程设计合理、资源内容严谨、作品材料规范。课程内容可按学习主题、单元模块等灵活设计,每门微课程应涵盖某个学科整个学段中的一个学习主题或单元模块的重难点知识。除学科教学以外,可开发满足学生知识拓展、兴趣培养、素养提升等需要的微课程。重点推荐爱国主义教育(红色研学)、法制教育、中华传统文化、公共卫生安全知识、经典阅读、心理健康专题类资源。

(二)中职专业课

建设符合中职学生掌握专业核心知识和培养专业核心能力的微课程,破解学习难点,指导学习方法,提升学习效率。也可针对行业企业前沿技术、技能训练、工艺改进、就业创业素养培养等主题开发微课程。

(三)特殊教育

特殊教育中的基础文化和专业课程参照以上各学段要求进行,也可开发针对个别特殊对象和随班就读对象需求而特别设计的课程。

(四)学前教育

学前教育作品适用于教师教研培训,源于幼儿真实生活,源于本园课程实践,捕捉幼儿感兴趣的学习内容,生成活动内容,助推幼儿探究,在探究实践中关注幼儿的深度学习与教师专业成长。真实反映幼儿的需要和能力提升,能帮助幼儿学会学习与生活,解决儿童生活中的真问题,具有理论支撑和实践基础,充分体现课程的现实性、行动性和生成性,关注儿童在学习中的主动性与坚持性。微课程结构完整,脉络清晰,能直观生动地展示儿童在活动中的行为发展过程及教师的观察、识别、回应过程。

作品必须体现正确的教育观念,符合《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的精神,以儿童发展为本,体现出对儿童的关注和尊重,力求真实自然,体现出常态性和可操作性。

三、技术要求

(一)作品拍摄要求针对不同的主题,运用恰当的信息技术及媒体技术支持,可以采用多种录制形式,比如录音录像设备(手机/平板/DV等)+支架+纸笔/手写板,录屏软件+课件(PPT /Flash 等)+手写板,电子白板等。鼓励参赛者在形式、内容、技术等方面进行创新,多使用最新的现代教育技术。场景布局合理美观,画面声音清晰,无质量缺陷,讲解使用规范学术用语,表述清晰、逻辑性强。

(二)每个作品包含3-10个视频,单个视频时长2-5分钟(其中学前教育每个作品只包含1个视频,时长8-15分钟)。每个作品均可报1-3名作者,作者包括视频中的实际授课人、参与材料整理编辑以及制作技术支持人员等,且每名实际授课人至少要参与三分之一以上内容的实际授课。作品可根据需要附带微教案、微练习、学习任务单、思维导图等附件材料。片头时长不超过5秒,要出现作者、单位、年级、学科、教材版本、册数章节、作品名称、集数和总集数等信息。视频采用MP4格式,H.264编码方式,分辨率不得低于1920*1080(16:9),帧率不低于25fps。单个视频不超过200MB(学前教育类单个视频不超过800M)。所有文件(包括文档word或pdf)需逐个上传,切勿以压缩包形式上传。

(三)原则不出现授课者本人脸部画面,学前教育、综合实践教育、体育及其它部分确需出现的课程等除外。引用他人的音乐、图片、视频及其它资源,需在视频中适当位置注明出处及来源,且无版权争议,不作说明的视为原创,作者须承担法律责任。

四、奖项设置

本次比赛设一、二、三等奖,并为积极组织参加本次活动的各学校(单位)设立优秀组织奖。

五、名额分配

鹿城、瑞安各90个;瓯海、乐清各70个;龙湾、永嘉、平阳、苍南各50个;文成、泰顺各20个;洞头、龙港、经开各10个;市直属50个。

六、报名方式

(一)比赛采取教师-县-市方式进行,参赛者于2022年5月1日至8月10日期间登录温州教育影院(tv.wzer.net),进入大赛相关报名页面,自行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参赛作品的视频文件、相关文档和承诺书(见附件)。

(二)8月31日前各县(市、区)在平台上完成县级审核、评审并按名额推荐到市里,市直属学校由市教育技术中心负责评审推荐。

(三)报名前需先仔细查看网站首页公告栏中的报名操作说明再进行报名操作。

七、其它事项

(一)各县(市、区)需指定1位县级管理员作为赛事负责人,于4月30日前报市技术中心备案并授于管理员权限。联系人:郑老师,电话:88609881;报名咨询钉钉群:31438515。

(二)市县两级教育技术中心负责作品指导、审核、评审、推荐和技术支持,本次活动所有材料申报、作品提交及评审都通过网络进行,主办方不向参与本次活动的单位和个人收取任何费用。

(三)根据自愿参与原则,主办方享有作品独家网络传播权,并择优推荐参加相关大赛活动、资源交流及出版。

(四)下列情况的作品视为无效作品并取消参赛资格:

1.经鉴定非本人原创,抄袭他人作品、侵害他人著作权的;

2.出现政治性错误或不良信息的;

3.报名类别错误的;

4.历届已参赛并获奖的作品。

(五)请各县(市、区)和市局直属学校积极发动宣传、组织选拔推荐。

附件:承诺书

温州市教育技术中心

2022年3月21日      

附件

承 诺 书

本人          ,自愿将本次参赛作品                授权温州市教育技术中心(温州市电化教育馆)独家网络传播、并用于公益交流及出版。

承诺人(手写签字):       

2022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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