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参加之江汇教育广场2022年空间建设与应用活动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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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教技中心〔2022〕13号 各县(市、区)教育技术(信息)中心、教育装备中心(站),龙港市社会事业局、瓯江口产业集聚区社会事务综合服务局、浙南产业集聚区文教体局相关部门,市局直属各学校: 根据《浙江省教育技术中心关于开展之江汇教育广场2022 年空间建设与应用活动的通知》(浙教技中心〔2022〕46号)要求,决定组织全市教师参加之江汇教育广场2022年空间建设与应用活动,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名额分配
市局直属各学校每校每个项目限报1个,由市教育技术中心遴选后按名额推送参加市级联评。空间应用优秀学校和空间应用优秀区域由市教育技术中心遴选后统一按省定要求报送省教育技术中心。 二、报送要求 (一)各项目申报负责人按省文件中《指南》要求于2022年8月31日前使用师训账号登录之江汇教育广场(yun.zjer.cn)的“2022年空间建设与应用活动”专栏,在线提交《2022年之江汇教育广场网络学习空间信息登记表》(见附件)。空间应用案例以在各自空间置顶发布的案例为准,无需另外提交。 (二)省文件及指南访问地址:www.zjedu.org/art/2022/5/7/art_275_48026.html (三)市教育技术中心将在9月20日前对空间及空间应用案例组织遴选,并按省定名额推送参加省级评审。市教育技术中心联系人:林老师,联系电话:88609881。 (四)本活动评审结果关系年度考核,请各地各校务必对照相关考核要求积极做好此项工作。
附件:2022年之江汇教育广场网络学习空间信息登记表
温州市教育技术中心 2022年5月12日
附件
2022年之江汇教育广场网络学习空间 信息登记表
注:本表由负责人通过之江汇教育广场(https://yun.zjer.cn/)在线报送,账号与师训账号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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