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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温州市核心素养背景下初中科学课堂教学能力提升培训班(90学分)第2阶段培训的通知
时间:2022-06-27 14:15:27来源:温州市教育局

各有关学校:

根据温州市教师教育院2022年教师自主选课培训项目计划安排,决定举办温州市核心素养背景下初中科学课堂教学能力提升培训班(90学分)第2阶段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温州市核心素养背景下初中科学课堂教学能力提升培训班学员(名单见附件)。

二、培训内容

核心素养相关理论学习;科学探究教学与高阶思维培养;科学教学中渗透科学本质认知知识与学生科学核心素养培养;科学史教育融入科学学科教学的学习与实践;初中科学疑难实验分析与学生关键能力发展的学习与实践;课堂实践及反思改进。

三、培训安排

本次培训时间:8月1日至9日,共9天。培训地点:温州市教师教育院洞头分院(温州市洞头区霞光大道 795 号)。请学员于8月1日(周一)上午9:20前到洞头分院报到,9:30开始上课。联系人:徐承翔,联系电话:0577-88133256。

四、培训经费

1.培训费:3480元/人(含食宿),2400元/人(含餐不含宿)。培训费回学员所在单位报销。说明:第1阶段,线上培训600元/人。第2阶段,集中面授培训2880元/人(含食宿),1800元/人(含餐不含宿)。

2.请提前将公务卡绑定支付宝,报到时现场扫描温州市教师教育院支付宝缴费二维码,缴纳培训费,准备单位名称、税号,填写发票信息时用。

3.根据文件要求,客房不提供一次性洗漱用品,请学员自带。

4.培训期间,所有参训教师需核验“健康码”和测量体温并做好个人防护。请各学员安排好工作,按时参加培训,遵守培训纪律。

附件:温州市核心素养背景下初中科学课堂教学能力提升培训班学员名单

温师函〔2022〕121号 关于举办温州市核心素养背景下初中科学课堂教学能力提升培训班(90学分)第2阶段培训的通知.doc

温州市教师教育院

2022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