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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温州市教育领域数字化改革试点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3-01-09 09:54:49 来源:温州市教育局 字号:[ ]

各县(市、区)教育局(社会事业局)、海经区综合事务管理局,市局直属各学校(单位),局机关各处室:

为深入贯彻落实《浙江省教育信息化“十四五”发展计划》《浙江省教育领域数字化改革工作方案》《温州市教育“数字大脑”建设实施方案(2020年-2025年)》《温州市教育领域数字化改革工作方案暨国家“智慧教育示范区”创建行动计划》等文件精神,围绕教育重点任务,统筹推进全市教育领域数字化改革的延伸扩面工作,助力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经研究,决定开展2023年温州市教育领域数字化改革试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数字化改革为引领,按照“小切口、大场景”,围绕教育核心业务,在“助教、助学、助研、助评、助管”等方面对标实用实效实战,构建有教育特色的数字化创新应用场景,打造一批教育最佳应用,不断提高师生及社会公众的体验感、获得感。

二、申报说明

(一)请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积级做好项目谋划工作,并择优推荐数字化改革试点项目(各地至少推荐上报1个试点项目)。

(二)请各申报单位(处室)于2023年2月10日前填写“2023年温州市教育领域数字化改革试点项目建设方案”(见附件),并通过浙政钉报送至温州市教育技术中心,联系人:林浩强,联系电话:15088975179。

(三)市教育局将组织专家对试点项目材料进行评审,结果以文件形式进行公布。试点项目确定后,各试点项目要进一步细化形成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争取“早出成果,早见成效”,试点项目时间原则上不超过1年。

三、其它事项

(一)各试点项目牵头单位要在“人、财、物”等方面保障试点项目的实施;并定期向市教育局汇报试点进展情况;

(二)市教育局将对各地试点取得的经验与成果进行宣传与推广。

 

附件:2023年温州市教育领域数字化改革试点项目建设方案

 

 

温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23年1月5日


附件:2023年温州市教育领域数字化改革试点项目建设方案(参考模板).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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