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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1008003015005/2023-00244
组配分类 其他文件 发布机构 温州市教育局
成文日期 2023-10-1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 有效性 有效
关于举办2023年温州市青少年校园足球小学1-2年级联赛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10-20 16:49:37 来源:温州市教育局 浏览次数: 字号:[ ]

各县(市、区)教育局(社会事业局),市局直属有关学校:

为认真贯彻落实温州市委办、市府办《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体育工作的实施方案》,深入开展青少年校园足球运动,全面推进我市中小学体育工作,经研究,决定举办2023年温州市青少年校园足球小学1-2年级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本次活动由温州市教育局和温州市青少年校园足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办,鹿城区教育局承办,温州市新闻传媒中心和温州足球学院协办。

二、参加对象

全市小学单独组队(集团校须由单一校区组队),参赛运动员需具备所在学校(校区)正式学籍的在校在读学生。

学籍转入的学生需在该校就读(真实在校)满6个月,凡目前属于体育部门、体育俱乐部(非业余)正式在编、现役的运动员及目前属于长期集训一年以上的运动员均不得参加比赛。

男女各队可报队员(男、女)不超过12名,领队1名,教练1~2名(本校教师,其中一位可兼工作人员)

二、组别和名额

(一)组别:分男子组和女子组;

(二)名额分配:鹿城区、龙湾区、瓯海区、乐清市、瑞安市、苍南县、龙港市等县(市、区)各报1~2支运动队,洞头区、永嘉县、文成县、平阳县、泰顺县等等县(市、区)各报1运动队,国家级和省级足球试点县各组别均可再多报1支运动队,承办学校该组别运动队直接晋级,不占承办县(市、区)名额。各组别运动队不超过24支队(不足16支队伍则由组委会补齐)。

三、时间和地点

(一)开幕式:定在11月3日(周五)下午1:30在温州市市府路小学(温州市市府路与万源路交叉口南160米路东)举行。

(二)小组赛、四分之一决赛:时间定在11月3日~5日上午。男子组赛场安排在温州市市府路小学,女子组赛场安排在温州市实验小学(温州市府东路,温州大剧院北侧)。

(三)半决赛、决赛和颁奖典礼:11月5日下午在温州市市府路小学举行。进入八强的球队要现场观摩决赛,并参加颁奖典礼。

四、比赛规则

(一)规则

1. 比赛为5人制,参照国际足联最新版本《足球竞赛规则》《室内五人制足球竞赛规则》和中国足球协会相关纪律规定执行。在规定报名名单中的运动员都可替补,比赛时间为30 分钟,上下半场各15分钟,中场休息时间不超过10分钟。比赛用球为4号高弹球。

2. 运动员须使用皮面或布面胶钉鞋(铁钉足球鞋一律不准上场参加比赛),须戴护腿板;运动员在参加比赛时不准佩戴饰物;

3.各队须统一比赛服装(守门员服装颜色区别于场上队员) 每支球队须准备两套不同颜色服装,服装号码须为 0—99号且与报名表相符,不得更改、不得无号、不得重复。

4. 在比赛中,同一名队员或教练员被裁判员出示2张黄牌或1张红牌,必须立即离场,不得与裁判员理论,否则将进行追加处罚。被罚离人员不得进入替补席和技术区域,根据场地情况,上看台或离开球场。

5. 在一场比赛中,因连续两张黄牌而被出示红牌的,该黄牌不作累计;在一场比赛中,被出示一张黄牌后又被出示红牌的,该黄牌仍作累计;队员的黄牌将带入各个阶段的比赛直至两张黄牌完成处罚后清零。

6. 在比赛中、中场休息、比赛结束后、未离开体育场前,队员有吐唾沫、挑衅对方、侮辱对方、谩骂对方、用手指指点对方、肘击对方、胸顶对方或其它非体育道德行为的,裁判员应及时给予红牌罚令出场。性质严重的,组委会将追加处罚。

(二)名次决定

小学男子组、小学女子组均根据抽签分组进行小组单循环赛,各小组前两名出线进入下一轮淘汰赛,四分之一比赛采取抽签排位进行。

1. 每队胜一场得3分,平一场得1分,负一场得0分; 积分多者名次列前;

2. 如果两队或两队以上积分相等,按下列条款排列名次:

(1)积分相等队之间相互比赛的积分多者,名次列前;

(2)积分相等队之间相互比赛的净胜球多者,名次列前;

(3)积分相等队之间相互比赛的进球数多者,名次列前;

(4)积分相等队在小组全部比赛的净胜球多者,名次列前;

(5)积分相等队在小组全部比赛的进球数多者,名次列前;

(6)以抽签的办法决定名次。

3. 计分办法之特殊规定:

(1)一方球队比赛弃权,另一方球队以 3:0 获胜;

(2)双方球队比赛弃权,双方球队本场比赛均无成绩;

(3)如果出现一方球队罢赛,将通报批评该球队,并取消下一学年温州市青少年校园足球联赛参赛资格。另一方球队以3:0获胜;实际比分差距大于3球,以实际比分为准。

(4)中途退出联赛,将通报批评该球队,并取消下一学年温州市青少年校园足球联赛参赛资格。所有参赛队与该队的比分均计3:0获胜。

(5)弃权球队本场比赛积0分,另外在原积分的基础上再扣3分。

(三)本次比赛技术官员、裁判长、裁判等均由教育部门派出,工作人员和志愿者由协办单位安排。

五、奖项设置及录取名次

(一)前三名的球队将授予奖杯或名次奖匾,队员将授予金、银、铜牌及证书;四至八名的球队将授予名次奖匾,队员将授予奖牌和证书。

(二)比赛设最佳阵容、金球、银球、铜球、足球达人、优秀教练员、优秀裁判员等奖项,评定方法另定。

六、其他要求

(一)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严把队员资格关,各队须选派校领导担任领队,并选派本校教师担任教练员,教练员不兼任领队。领队和教练员应自觉遵守《领队和教练员守则》,严格遵守比赛规程,认真履行职责。各队按要求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做好出行申报工作,半决赛和决赛期间将进行视频和照片直播,家长未经审批不进入赛区。请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于10月25日前将《温州市青少年校园足球小学1-2年级联赛报名表》(见附件2)报名表发送邮箱625750804@qq.com,报名后原则上不再更换名单。联系人:赵广庆,联系电话:13676724710。

(二)采用网上资格审查形式。请各球队以学校为单位于10月30前将运动员资格审查材料打包并注明“学校名称+组别+学生数”发相应组别联系人:男子组发送至温州市市府路小学,邮箱1306351452@qq.com,联系人:钟勇玲(18814956575);女子组发送到温州市实验小学,邮箱 625750804@qq.com,联系人:赵广庆(13676724710)。运动员资格审查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证明(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市民卡);学生学籍信息表(带水印、照片并加盖学校公章为有效);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单据;心电图报告(6个月内有效)。

(三)比赛期间各学校领队、教练、工作人员和运动员食宿费、往返交通费等由派出单位承担。

联系人:市教育局郑上忠(88656010)、市实验小学赵广庆(13676724710)、市市府路小学钟勇玲(18814956575)。

附件:温州市青少年校园足球小学1-2年级联赛报名表

温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23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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