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开展温州市“大榕树·温思政”实践教学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经自主申报、县级初审、专家评审,拟推荐下列单位为温州市“大榕树·温思政”实践教学基地,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2023年10月26日-11月1日(五个工作日)。 对拟推荐单位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向市教育局高教处反映。反映形式为电话、信函,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0577-88636607 通信地址:温州市教育局1709室(温州市鹿城区市府路490号) 邮政编码:325000 温州市教育局 2023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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