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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行温州市普通高中2023学年第一学期高一、高二期末统一检测的通知
来自:温州市教育局 发布时间: 2023-11-30 14:49:47

温教研高函〔2023〕537号

各县(市)教育局教研部门,市局直属各普通高中:

为了更好地推进新课程新教材实施,提升教育教学质量,经研究,决定举行温州市普通高中2023学年第一学期高一、高二期末统一检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测时间

2024年1月24~26日,检测、培训及阅卷工作具体安排详见附件1。

二、相关要求

(一)试卷命制

由温州市教育教学研究院统一命制,考查内容范围详见附件2。

(二)考试报名及试场安排、信息核对

各地各校于2023年12月15日(周五)16:00前,利用学校云阅卷管理账号登录到云阅卷平台(地址:https://wz.yunyuejuan.net/),依据平台提供的模板上报各科考生信息(上报后不再修改数据)和阅卷教师信息。本次考试不区分学生学籍学校,所有学生在报名学校参加考试,并进行成绩统计。12月22日(周五)在云阅卷平台下载期末考场安排表及阅卷教师账号。联系人:李凌志,电话:18843159873,邮箱:jlhhjy_wz@126.com。

(三)试卷选用

高一、高二期末考试均提供A\B卷,根据2023 年普通高中分类(教学研究与管理)名单,一类学校选用A卷,二、三类学校选用B卷。

(四)考试组织

各学校参照浙江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测试的相关要求组织考试,做好试卷的领取、运输、保存、取用等工作。试卷到达学校后,务必在第一时间清点数量并放入保险柜。保险柜置于实时视频监控下,按照双人双锁的要求保管好试卷,并做好取存记录。不得提前拆封试卷袋。

(五)阅卷及培训要求

所有高一、高二教师参加对应考试阅卷培训及阅卷工作,阅卷期间不得私自离岗,严禁学校在教师阅卷期间安排阅卷以外的其他工作,学校必须统一设置阅卷点进行阅卷。

(六)阅卷技术支持

网络连接、服务器管理服务由温州市教育技术中心负责,联系人:张向东,电话:13706609990(639990)。阅卷点网络测试、扫描工作联系人:管留,电话:13676411392(661392),邮箱:156040702@qq.com。云阅卷系统管理技术服务联系人:李凌志,电话:18843159873。

(七)成绩反馈及结果运用

相关检测结果将通过阅卷平台统一反馈。各科成绩反馈的时间预计在2024年1月30日(具体以市教研院通知为准)。检测结果仅用于学校内部教学效果分析,所有学校务必妥善保存,否则按保密承诺书中的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附件:

1.温州市普通高中2023学年第一学期高一、高二期末统一检测及阅卷工作安排

2.温州市普通高中2023学年第一学期期末统一检测考查范围

温州市教育教学研究院

2023年11月30日

关于举行温州市普通高中2023学年高一、高二期末期末统一检测的通知.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