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23年温州市中小学人工智能普及教育师资培训(小学、初中段)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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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教育技术(装备)中心,龙港市社会事业局、海经区综合事务管理局相关部门,市局直属各学校: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国务院《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规划》等文件精神,落实《温州市中小学推进人工智能教育实施方案》建设任务,进一步提升我市中小学人工智能教育师资水平,推动全市人工智能教育高质量发展,决定举办2023年温州市中小学人工智能普及教育师资培训(小学、初中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2021年 - 2023年申报创建温州市人工智能教育实验校的人工智能课程教师(小学、初中段)。 二、培训时间 4月24日-25日,共2天。4月24日上午9:15报到。 三、培训地点 温州市教育教学研究院附属学校教育集团(温州市第十二中学)806机房(温州市鹿城区学院西路166号)。 四、培训内容 温州市人工智能教学平台介绍;人工智能与机器学习;图像识别与卷积神经网络、Python编程基础、人工智能应用案例(含图形化编程与代码编程);人工智能技术实操训练等。具体安排见下表。
五、报名要求 1.报名截止时间:4月22日下午17:00。请各县(市、区)教育技术(装备)中心、市局直属各相关学校做好研修学员推荐及培训报名工作。参训对象请钉钉扫描下方“培训二维码”报名。 2.名额分配:鹿城区5人,龙湾、乐清、瑞安、平阳、苍南、瓯海、永嘉各县(市、区)各4人,文成、泰顺各县(市、区)各3人,洞头、龙港各县(市、区)各2人,市局直属学校每校1人。 六、其他事宜 1. 学院培训费(含食宿)由温州市教育技术中心统一支付,往返交通费回原单位报销。原则上鹿城、龙湾、瓯海三区不安排住宿。 2. 由于学校车位有限,建议参训老师搭乘公共交通前往。 3. 报名参加研修的学员请加入钉钉群,群号:24330023526。 4. 联系人:温州市教育技术中心 张瑶,电话:88293270,手机(同钉钉号)17278911891。 温州市教育技术中心 2023年4月19日 温教技中心函〔2023〕21号 关于举办2023年温州市中小学人工智能教育师资培训(小学、初中段)的通知.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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