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教育局(社会事业局)、人武部,市局直属高中: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军区战备建设局关于做好2023年学校国防教育暨学生军训工作的通知》(浙教厅函〔2023〕59号)精神,现就做好2023年高一新生军训工作通知如下: 一、研究制定工作计划 各地各高中学校要认真谋划2023年高一新生军训工作,及时研究制定本地本校高一新生军训工作方案,把疫情防控、健康教育、安全教育、思想政治教育和国防教育有机结合起来。同时要结合新冠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新形势,根据第七版学校防控技术方案要求,围绕训练内容设置、教学计划调整、课堂组织变化、场地器材设施使用、应急安全防范等方面制订工作方案预案,积极稳妥开展军事训练教学活动。要关注学生的身体和情绪变化,充分考虑新冠病毒感 染学生实际情况,科学安排学生军事训练强度和密度,注意学生学练动向,确保学生军训安全稳定。 二、规范开展军训工作 2023年开始,我市高一新生军训统一规定在9月1日开始组训,为期一个月完成。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直属学校要加强高中学生军事训练工作统筹安排,积极主动做好各地人武部、驻地武装力量等承训力量对接,共同研究制订学生军事训练承训计划,共同开展2023年学生军事训练承训计划的填报和汇总。开展学生军事训练商业化专项整治行动,坚决纠治学生军事训练商业化运行,严禁邀请地方培训机构参与学生军训。各县(市、区)人武部要加强民兵教官队伍建设,抓好培训考核,所有承训教官须经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各地各校要加强军服管理,禁止在学生军训教学、升国旗仪式、军事日等活动中购买、使用现行军服及其仿制品,特殊情况需报批。 三、按时做好计划上报 请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于4月15日前将《各县(市、区)2022年学生军训工作开展情况和2023年工作计划表》(附件1)、《2023年高一学生军训承训计划》(附件2)报送至市教育局体卫艺处信箱(wzzhshzh@163.com),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只需在规定时间内报送《2023年高一学生军训承训计划》。 联系人:市教育局体卫艺处郑上忠,联系电话:88656010; 温州军分区战备建设处张培生,联系电话:13059888851。 附件:1.各县(市、区)2022年学生军训工作开展情况和2023年工作计划表 2.2023年高一学生军训承训计划 温州市教育局 温州军分区战备建设处 2023年4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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