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15005/2023-00147 | ||
组配分类 | 通知公告 | 发布机构 | 温州市教育局 |
成文日期 | 2023-05-04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关于同意温州中学等22所普通高中2023年面向全市招收特长生的批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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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教育局(社会事业局),市局直属各学校: 为进一步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引导普高学校多样化、特色化办学,促进优质发展,提升办学水平,根据省、市招生文件精神,经学校申报,县、市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同意温州中学等22所普通高中面向全市招收特长生。 希望各地各校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肃招生纪律,加强招生报名、测试、录取等各环节的管理,确保特长生招生工作有序开展。考生如被2所及以上学校预录取的,须于6月9日前以书面方式确定一所预录取学校,未确定的考生视为放弃特长生录取资格。各校特长生预录取名单于6月5日前报送至市教育局基教处备案。 附件:温州中学等22所普高2023年面向全市招收特长生项目汇总表 温州市教育局 2023年5月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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