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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温州市第七届初中学生历史与社会小论文评审活动的通知
来自:温州市教育局 发布时间: 2023-08-25 14:57:44

温教研初函〔2023〕339号

各县(市、区)教育局教研部门,市局直属各有关学校:

为进一步强化初中历史与社会学科实践,丰富“双减”背景下的作业形式,根据市教研院工作计划,决定举行温州市第七届初中学生历史与社会小论文评审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

全市在校初中学生(个人或2-3人小组合作申报)。

二、选题要求

小论文应是学生基于项目或问题的学习成果,要具有一定的价值与意义,突显历史与社会学科关注现实、服务人生的价值目标。

能运用历史与社会课程核心知识与关键能力对某一历史或社会问题、现象等进行分析探究,反映一定的逻辑思辨能力和创新探究精神。要言之有理,即观点正确,符合逻辑,表述严密。

三、论文格式

小论文包括封面、摘要、正文、参考文献和附件。

1.封面:见附件2。

2.摘要:字数一般不超过260字,字体为小四号楷体。

3.正文:字数严格控制在3000字以内。字体为小四号宋体,行距为22磅,页边距2厘米。

4.参考文献。

5.附件:可以展示小论文研究过程原始文字材料(如记录册)等,控制在5页以内。

四、评审原则

1.先进性:立意新颖,小论文研究及结果对学生发展和社会生活具有积极意义。

2.过程性:突显学生在研究过程中的表现,包括研究主题的选择与确定、资料的收集与甄别、研究过程中的反思与提升、研究结果的修改完善等。

3.真实性:论据真实可靠,学生亲自完成,禁止抄袭网络观点或分析,杜绝剽窃。

4.逻辑性:观点明确,论证逻辑严密,结论科学。

五、评选流程

1.报送:各县(市、区)教研室和市局直属初中于2023年12月30日前将小论文和参评目录表(见附件2,目录表顺序与文件中小论文的显示顺序务必一致)电子稿打包,发送到夏陈伟的电子邮箱754204340@qq.com。逾期不再接收申报,不接受个人申报。

2.评审:聘请相关专家组成评审组对小论文进行评审。

3.奖励:评出一、二、三等奖若干名。

六、参评名额

鹿城、瑞安、乐清、永嘉、平阳、苍南各15项,龙湾、瓯海、龙港各10项,洞头、泰顺、文成各6项,市局直属初中各1~3项。

附件:(温州教科研网下载)

1.第七届初中学生历史与社会学科小论文封面

2.第七届初中学生历史与社会学科小论文参评目录表

温州市教育教学研究院

2023年8月24日

关于开展温州市第七届初中学生历史与社会小论文评审活动的通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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