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教科规办〔2023〕9号 各县(市、区)教育科学规划办公室、教研部门,市局直属各学校(单位): 根据《温州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教育教学成果评审工作的通知》《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度全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评审的通知》要求,市教科规划办、市教研院将组织进行温州市2023年省教科规划课题优秀成果推荐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 近两年内结题,即结题证书日期为2021年9月1日至2023年8月15日期间的省教科重点、规划、体卫艺、“小学生综合评价改革专项”认定性课题成果(2022年已参加过推荐评审的除外)。 二、推荐方式 本次推荐采用成果报告评审与现场答辩相结合方式。先成果报告初评,再择优选拔答辩入围对象;答辩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答辩内容:问题的提出、研究过程与方法、研究成果、研究效果。 2.答辩时间:每项课题答辩时间12分钟,8分钟为答辩陈述时间,4分钟为专家提问时间。 3.答辩人:答辩由各课题负责人完成,课题执笔人可辅助答辩。 三、其他事项 1.省教科规划参评课题成果报告(不超过20000字)电子稿请于8月30日前钉钉发送给叶芬老师或发至邮箱705338030@qq.com(成果报告以“课题负责人+课题题目”命名,Word格式、PDF格式各一份,不用封面,不要出现负责人及成员姓名、单位等信息)。 2. 经专家初评后确定的答辩入围对象收到通知后请将答辩内容按要求制作成答辩陈述PPT并于9月12日前钉钉发给叶老师,答辩时准备结题报告纸质稿一式三份交给工作人员。答辩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联系人:叶老师(85812163)。 3.参加活动人员差旅费回原单位报销。 温州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8月28日 抄送:市教育局。 温州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8月28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