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教研综函〔2023〕380号 各县(市、区)教育局教研部门,市局直属各有关学校: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建立健全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评价制度,经研究,决定举行2023温州市义务教育阶段音乐测评“团队命题”研修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内容 基于《温州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艺术素养测评方案》的命题研讨;优秀团队命题经验分享;市义务教育阶段音乐测评试点校团队命题工作布置。 二、活动对象 全市音乐教研员,温州市义务教育阶段音乐测评专家组成员,鹿城区、龙湾区、洞头区、乐清市、瑞安市、平阳县六个县(市、区)的命题教师团队,20所测评试点校的音乐(艺术)教研组长。 三、时间地点 9月18日(星期一)下午13:30,在龙湾区第二小学(龙江校区)举行,活动为期半天。 四、活动安排 时 间 | 内 容 | 主讲人 | 9月18日 | 13:30-14:30 | 区域 分享 | 《测出新色彩 评出新意境》 | 朱慧静 (龙湾区第二小学) | 《基于素养评价的初中音乐命题探索》 | 王 洁 (龙湾实验中学) | 14:40-15:40 | 专题 引领 | 《我与评测命题的美“遇”三部曲》 | 曹海燕 (苍南灵溪镇凤池学校) | 《义务教育阶段毕业年级学生音乐素养测评方案与命题评析》 | 林天姾 (温州市教师教育院) | 15:50-16:20 | 工作 布置 | 温州市义务教育阶段音乐测评 试点校团队命题工作 | 钱瑞华 (温州市教育教学研究院) |
五、其他事项 1.本次活动由温州市教育教学研究院主办,龙湾区教师发展中心协办,龙湾区第二小学(龙江校区)承办。 2.参加活动人员差旅费回原单位报销。 温州市教育教学研究院 2023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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