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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教育报:温州重奖教育科研优秀成果
时间:2023-09-27 11:04:51 来源:温州市教育局 字号:[ ]

 近日,温州市发布基础教育(中职)教科研成果补助经费管理办法,对获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的,按每项最高500万元给予补助。

办法规定,对获国家级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国家级职业教育(中等职业类)教学成果奖的,按特等奖每项500万元、一等奖每项300万元、二等奖每项100万元予以补助。同时,对获得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基础教育、中职类),浙江省人民政府教学成果奖(基础教育、中职类),浙江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一、二等奖(基础教育、中职类),浙江省教研课题成果一、二等奖的给予经费补助。奖励对象为获得教科研成果奖的课题组所在学校(单位),补助经费主要用于成果推广应用、品质校园建设、拔尖人才培养和教育质量提升等项目。

办法还设置了教科研成果奖获得者优先发展通道。对获得国家级教学成果奖和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的排名前三作者,在温州市瓯越领军教师各层次评审中,符合评审基本条件的,直接予以认定;在中高级职称评审中,符合评审基本条件的,优先予以认定。对获得浙江省人民政府教学成果奖的排名前二作者、浙江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和浙江省教研课题成果的第一作者,符合温州市瓯越领军教师各层次评审和中高级职称评审推荐条件的,可单列推荐参加评审,不占所在区域、学校(单位)推荐指标。(来源:浙江教育报 通讯员 潘舒畅 2023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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