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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1008003015005/2024-00008
组配分类 其他文件 发布机构 温州市教育局
成文日期 2024-01-1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温教基〔2024〕6号 有效性 有效
关于公布温州市首批语言文字高质量发展建设乡村培育对象遴选结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1-17 16:14:31 来源:温州市教育局 浏览次数: 字号:[ ]

各县(市、区)教育局(社会事业局)、语委: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语言文字工作的意见》,教育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国家语委印发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及提升工程和推普助力乡村振兴计划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稳步推进我市乡村语言文字建设规范化、有特色、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市乡村语言文字高质量发展建设试点工作,市教育局、市语委组织开展了语言文字高质量发展建设乡村培育申报工作。经乡村(社区)、乡镇(街道)申报,县(市、区)语委、教育部门推荐,市教育局、市语委组织专家评审,遴选确定了鹿城区七都街道樟里村等21个首批语言文字高质量发展建设乡村培育对象,现将名单予以公布。名单见附件。

温州市首批语言文字高质量发展建设乡村培育对象培育时间截至2024年11月,届时市教育局、市语委将组织专家开展评估认定。其中,瓯海区十里河社区、乐清市淡溪镇梅溪村、平阳县昆阳镇鸣山村、苍南县矾山镇福湾村等4 个国家语言文字高质量发展先行试点村将于2024年4月上旬组织中期评估。

洞头区霓屿街道下社村、永嘉县岩坦镇源头村、平阳县凤卧镇凤林村3个全省首批语言文字高质量发展建设试点村要积极发挥语言文字助力乡村振兴引领示范作用。培育对象要立足乡村资源禀赋,突出差异特色,各有侧重地探索乡村语言文字高质量发展路径模式,推动形成语言文字工作“一村一品”。未列入本期市级培育对象的乡村,建议调整培育方向或先在县域内培育,待条件成熟后再向市级申报。

附件:温州市首批语言文字高质量发展建设乡村培育对象

温州市教育局           温州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2024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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