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15005/2024-00012 | ||
组配分类 | 其他文件 | 发布机构 | 温州市教育局 |
成文日期 | 2024-01-09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温教办基〔2024〕4号 | 有效性 | 有效 |
各县(市、区)教育局(社会事业局),市局直属相关学校: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等九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课后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温州市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课后服务工作实施方案》《关于做好温州市第二批义务教育阶段课后服务示范校认定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市教育局开展了温州市第二批义务教育阶段课后服务示范校认定工作。经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推荐和市局直属学校自主申报、专家审查复核和实地考察,认定温州市第二十一中学等34所学校为温州市第二批义务教育阶段课后服务示范校,现将名单予以公布(见附件)。
希望各示范校珍惜荣誉、再接再厉,树牢标杆意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各地各校要以市义务教育阶段课后服务示范校为榜样,进一步规范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
附件:温州市第二批义务教育阶段课后服务示范校名单
温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24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