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辅助
 
教科研公文
您的位置:
> 教科研公文 > 院函
院函
关于举行2023年度温州市初中各学科项目化作业案例评审活动的通知
来自:温州市教育局 发布时间: 2024-01-22 10:19:22

温教研初函〔2024〕30号

各县(市、区)教育局教研部门,市局直属各有关学校:

为探索体现《义务教育课程标准》(2022年版)学科核心素养和关键能力发展的作业设计,围绕“指向核心素养的项目学习”区域整体改革试验区与浙江省作业改革温州实验区研究工作,根据市教研院计划安排,决定举行2023年度温州市初中各学科项目化作业案例评审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

全市初中语文、数学、英语、科学、历史与社会、道德与法治学科的教师和教研员,可一人参加,也可同单位同学科两人合作参评。

二、作业内容

按照各学科义务教育课程标准(2022年版)的要求,以现行初中各学科七、八、九年级教材(不限上下册)为基础,设计学科单元项目化作业或学科假期项目化作业。

学科单元项目化作业指基于学科教材的基础单元或重组单元,富有统整性、探究性的学科项目化作业。

学科假期项目化作业指基于学生假期(如:国庆长假、寒暑假)生活,富有综合性、实践性的学科项目化作业。

各作业内容均包含作业目标、设计意图、过程设计、学生成果、评价量规等(具体要求见附件2)。具体学科细则要求以各学科市教研员通知为准。

三、作业要求

1.坚持立德树人。发挥作业育人功能,优化作业设计与实施,关注五育融合,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2.凸显轻负高质。切实把国家“减轻学生作业负担”的导向体现在作业设计上,充分发挥作业的学习与评价功能,实现提质增效。

3.基于课程标准。以《义务教育课程标准》(2022年版)为依据,充分落实各学科课标中的“作业评价建议”。

4.指向核心素养。作业设计指向各学科核心素养,紧扣学科阶段学习的核心知识,指向真实问题解决,符合阶段学情,体现高阶思维。

5.体现项目特征。作业设计要能体现项目化学习的特征,做到目标明确、任务科学、流程合理、成果多样、评价适宜。

6.关注作业实效。作业充分关注学生个体差异,较好地体现弹性与分层性,并呈现作业实施的真实效果。

四、评审要求

(一)评审程序

各县(市、区)教研部门要组织开展好作业设计初审活动,在此基础上择优推荐至市教研院。市教研院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并将优秀作业设计作为教学教研成果在全市推广或编辑出版,以供教师学习、学生使用。

(二)名额分配

1. 各县(市、区)各学科单元素养作业与假期素养作业

推荐比例为1:1,推荐总数不超过学科总名额。具体分配如下:

区域

鹿城

龙湾

瓯海

洞头

永嘉

平阳

苍南

文成

泰顺

瑞安

乐清

龙港

单元素养作业各年级推荐数

3

2

2

1

3

3

3

1

1

3

3

1

假期素养作业各年级推荐数

3

2

2

1

3

3

3

1

1

3

3

1

学科总名额

18

12

12

6

18

18

18

6

6

18

18

6

2.市局直属各初中每学科每年级可推荐1项优秀学科项目化作业参加市级评审。

(三)请各县(市、区)教育局教研部门、市局直属各初中于2024年3月15日前将参评作品电子稿(以区县+姓名命名,按汇总表顺序编号)、评审承诺书(签字盖章拍照)和汇总表(盖章拍照)发送至邮箱310914962@qq.com,联系人:周林林,联系电话:0577-85812131

附件:

1.温州市初中学科项目化作业案例评审封面

2.“温州市初中学科项目化作业案例评审”作品模板及要求

3.温州市初中学科项目化作业案例评审承诺书

4.温州市初中学科项目化作业案例评审汇总表

温州市教育教学研究院

2024年1月22日

关于举行2023年温州市初中各学科项目化作业案例评审活动的通知.docx

网站地图 -- 返回首页
主办单位:温州市教育局 技术支持:温州瑞星科技 备案号:浙ICP备05087129号-2  网站标识码:3303000059
建议使用 1024*768 分辨率浏览本站 联系方式:88636388 址址:温州市市府路490号
温州市教育考试院 电话:88638063 温州市教育教学研究院 电话:85812131 温州市教师教育院 电话:88135682
温州市教育评估院 电话:88630019 温州市学前教育指导中心 电话:88630027 温州市教育技术中心 电话:88615967
温州市教育基建中心 电话:88639303

浙公网安备 330302020008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