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教研科函〔2024〕19号 各县(市、区)教育局教研部门,市局直属各学校: 为深入实施我市中小学价值观教育,提升中小学德育活动设计与实施的有效性,加强德育资源建设,总结提炼学校与教师的实践经验,经研究,决定举行2024年温州市中小学德育活动案例征集与评审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全市中小学在职教师均可参加。 二、参评要求 1.活动主题: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 2.活动形式:以校-家-社协同育人为路径,以表现性评价贯穿其中的各类学生德育活动,可以是各种主题活动、劳动活动、研学活动、综合实践活动、学科拓展活动、学校特色活动、班级活动(非班会课)等。 案例模板见附件1。 3.已在市级及以上参评获奖或刊物上公开发表过的案例不得参与评选。严禁抄袭,一旦发现,即取消参评资格,并给予通报。 三、名额分配 每位申报者(第一负责人)限送一项参评,具体推荐名额见下表: 市价值观教育基地 学校 | 市直学校 | 鹿 城 区 | 龙湾 区 | 瓯海 区 | 洞 头 区 | 乐清 市 | 瑞安 市 | 永 嘉 县 | 文 成 县 | 平 阳 县 | 泰 顺 县 | 苍 南 县 | 龙 港 市 | 每校1-2 | 每校1-2 | 10 | 8 | 10 | 4 | 10 | 10 | 8 | 6 | 8 | 6 | 8 | 6 |
1.市直学校以及市价值观教育基地学校以学校为单位申报,每校1-2篇,基地学校不占以上区域分配名额。 2.具体学段分配由各县(市、区)教研部门根据实际情况把握,并择优根据名额推荐。未经县(市、区)汇总推荐的案例一律不予接收参评。 3.基于案例质量,各县(市、区)还可根据报送案例的主题选择情况,如富强、民主、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等主题酌情优先报送。 四、报送评审 1.以各县(市、区)、市直学校为单位统一报送,材料统一打包。每个案例以“名称+学校+作者”命名。 2.请各县(市、区)教研部门、市直学校积极宣传发动组织推荐,并于2024年4月1日前报送参评案例汇总表电子稿(见附件2)及参评案例电子稿,发送至邮箱wz693932@126.com。联系人:市教研院凌老师,联系电话:88617528。 3.市教研院将组织专家对参评案例进行评审,向获奖老师颁发获奖证书,并择优推荐发表或编辑出版。 附件: 1.中小学德育活动案例模板及说明 2.参评汇总表 温州市教育教学研究院 2024年1月9日 19关于举行温州市中小学德育活动案例征集与评审活动的通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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