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温州市人民政府〔2013〕141号专题会议纪要、《温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温州市瓯越领军教师考核细则(修订)的通知》(温教师〔2023〕124号)和《关于开展温州市瓯越领军教师2023学年度目标考核的通知》要求,经本人申报,学校和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温州市名师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现将全市瓯越领军教师(第一、第二层次)2023学年度考核结果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4年10月31日至11月7日。如发现其中有违反师德或不符合考核条件的对象,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纪检监察组或名师办举报。 联系电话:0577-88636301(纪检组),0577-88611620(名师办)。 温州市教育局 2024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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