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教研函〔2024〕574号 各县(市、区)教育局教研部门,市局直属各有关学校: 为了有效推进素质教育与新课程的实施,科学运用教学评价手段和机制,加强初中教学质量的过程管理,面向全体学生,促进有效学习,全面提高教学质量,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义务教育学校考试管理的通知(教基厅函〔2021〕34号)》文件精神,我院组织各学科骨干教师命制本学期初中各学科期末学业水平检测样卷,供初中各学校自主选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样卷检测范围 (一)七年级检测范围 语文:七年级上全册 数学:七年级上全册 英语:七年级上全册 科学:七年级上全册 道德与法治:七年级上全册(40分) 历史、地理:中国历史七年级上全册;地理七年级上册1-3单元(60分) (二)八年级检测范围 语文:八年级上全册 数学:八年级上全册 英语:八年级上全册 科学:八年级上全册 道德与法治:八年级上全册(40分) 历史与社会:中国历史八年级上全册;人文地理下册第四单元(60分) (三)九年级检测范围 语文:九年级上全册 数学:九年级上全册 英语:九年级上全册 科学:九年级上全册 道德与法治:九年级上全册(40分) 历史与社会:世界历史九年级上全册;人文地理全册(60分) 二、工作要求 (一)征订 选用本次样卷的学校请联系温州市当代教育服务有限公司林影老师,联系电话:88613109,请填好订单于2024年12月25日前发送到电子邮箱:251551606@qq.com。 (二)保密和实施 1. 选用样卷的学校必须做好保密工作,在建议时间内安排检测,如因组织工作不妥导致样卷泄露,将追究相关责任。 2.各地各校要准确把握义务教育学校考试功能特点,认真落实《义务教育质量评价指南》,统筹处理好考试、作业、日常评价、质量监测等方面关系,完善义务教育评价体系,科学合理安排考试,引导深化课程教学改革,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3. 根据“双减”有关规定,各地不得面向初中非毕业年级组织区域性或跨校际的考试,选用本卷的学校要各自做好校内评卷工作,根据文件精神合理运用考试结果。 温州市教育教学研究院 2024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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