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策文件 > 其他文件
索引号 001008003015005/2024-00018
组配分类 其他文件 发布机构 温州市教育局
成文日期 2024-01-2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温教办技〔2024〕9号 有效性 有效
关于公布温州市第二批“智慧教育示范区”评选结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2-06 10:44:46 来源:温州市教育局 浏览次数: 字号:[ ]

各县(市、区)教育局(社会事业局):

根据《开展温州市第二批“智慧教育示范区”评选的通知》要求,经县(市、区)申报、专家组初评、现场复评,认定龙湾区、洞头区、乐清市、苍南县为温州市第二批“智慧教育示范区”。

希望四个县(市、区)坚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创新工作机制,全方位加强要素保障,持续推动教育数字化转型,打造可复制、可推广的区域智慧教育“样板”,同时,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构建未来教育新样态,促进温州教育高质量发展。

温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24年1月25日





0